索引号: | 11620600MB1678016R/2020-077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林草局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务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有效性: |
武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
武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武威市林草局
作者:武威市林草局
发布日期:
2020-11-10 2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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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古浪县、民勤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甘林规发〔2020〕166 号) 及《关于做好 202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林草函〔2020〕376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随文下达, 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请各县区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衔接资金拨付事宜,市林草 局相关科室、各县区林草局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定落地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项目绩效管理
2020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随文一并下达,各县区要做好绩效目标分解、执行、监控等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
三、按规定整合涉农资金
对于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贫困县坚持问题导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认真谋划林业扶贫项目,因地制宜编细编实项目实施方案,精准安排实施项目并及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要准确把握政策, 杜绝借整合之名乱作为,不得将整合资金安排用于“负面清单” 事项,要加强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指标的有效衔接,但不得以部门专项规划和约束性任务限制统筹整合资金,不得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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