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K42424480N/2020-08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武人社发〔2020〕377号 | 发文日期: | 2020-11-19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有效性: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补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明电〔2020〕102号)要求,现就我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数量。在遴选确定享受2019年度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的基础上,除转行政岗位、调离我省、受党纪政务处分、退休、去世等退出人员,今年全省拟补充遴选26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省人社厅分配我市补充遴选指标9名。
(二)遴选范围。此次补充遴选工作主要面向全省脱贫攻坚、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重点遴选长期在贫困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在十大生态产业发展领域及其他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推动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遴选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我省工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年龄一般在59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人员(即196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省有效的职称资格;
4、在本领域业绩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好、创造较高经济价值、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本领域和社会认可。
已享受我省院士、甘肃省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等津贴的人员,按就高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对2020年度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等高于或相当层次由政府给予津贴的人员,原则上本年度不再重复发放津贴。
(四)不得推荐申报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3、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未作出明确处理决定的人员;
4、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行政处罚人员。
二、遴选程序和申报材料
根据省人社厅《补充遴选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名额分配表》及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此次补充遴选名额分配如下:凉州区3名;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各2名;市直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行业各2名;其他行业各1名。
(一)遴选程序。县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本部门遴选工作。基层单位通过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方式,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单位,可直接向市人社局推荐。
1、个人申请。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报人员登记表》(附件1)。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人员可向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注册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把关,经本单位公示后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部门申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公示情况,对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分配名额将符合条件人选报市人社局。
4、确定人选。市人社局组织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综合评议,根据遴选条件、各县区各部门申报情况和专家评议意见,研究拟定享受2020年度津贴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审核。
(二)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一式三份(包括申报推荐情况和公示情况等内容,并附申报人选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件);
2、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出具的廉洁意见一式三份;
3、相关表格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包括申报人员登记表(附件1)、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享受津贴人员遴选工作作为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开展遴选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提高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严把审核推荐关。这次补充遴选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推荐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审核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入选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要严格坚持选拔条件和标准,树立科学评价导向,真正将那些长期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区各部门、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人选。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称科 0935-2212122
附年:1、补充遴选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申报人员登记表.docx
2、补充遴选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