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统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威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武威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立足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全局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措施,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0条,其中在武威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6条;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394条。
一是切实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市统计局在武威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年鉴,按时发布统计公报、经济普查公报、全市经济运行进度数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新常态下的统计分析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时效性、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全年共发布统计公报1篇、经济普查公报7篇,统计分析12篇、经济指标主要完成情况12篇、统计信息13篇。此外,政务新媒体也是面向公众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方式。2020年以来,根据新媒体运行特性,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加强统计宣传,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抓准关键点和重大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统计服务水平。全年微信公众号“武威统计”发布信息394篇,已关注用户255人,全年阅读次数达9628次。
二是深入推进全责清单公开。进一步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进一步梳理已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围绕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举措及成效,围绕全市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扩内需促消费、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在统计分析中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释放积极信号,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结合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人口普查等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对于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及时予以转载。
四是及时准确公开预决算资金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我局决算支出情况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部门收支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明细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等详细信息,内容具体、数据详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甘肃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便捷规范,依申请公开栏目标识明显。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保持受理电话畅通,耐心细致的回复群众询问,并告知有效的申请途径和方式。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一是电话申请公开信息是市统计局最多最常见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市统计局收到电话询问统计信息300余次,均耐心细致的作了回复。
二是以介绍信和有效证件上门咨询统计数据。2020年此类申请达116次,我们通过各种纸质、电子版等有效方式为咨询者提供了所需统计信息。
三是对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市统计局对咨询者进行详细解答至到得到理解。
四是市统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统计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武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严格执行实施《“武威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制度》;加强发布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实施《武威市统计局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武威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借助活动媒体宣传情况
市统计局借力中国统计开放日、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等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知识,利用悬挂标语、宣展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解读各项普查有关经济制度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等。与市委宣传部密切协作,借助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等新闻媒体播放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及时发布普查进展信息,解答社会关注话题,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大型普查调查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并健全完善有关办法和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实行分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发布、信息转载审核,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不审不发;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信息监测结果,及时彻底清理表述错误、错别字以及有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正确准确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5 | 15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03806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政府信息满足公众需求的主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数据发布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网上关注。推动政务新媒体的利用,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武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武威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统计局。邮政编码:733000,电话:0935—696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