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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K42424480N/2021-02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5-08
成文日期: 2021-05-08 有效性: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4-03-25 15:10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依法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制定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建立完善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科就业培训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科

下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两个科级事业单位。

归口管理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务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3个县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联系方式

人:陈昱川

通讯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天丰街32号

邮政编码:73300

办公电话:0935—211607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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