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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87Q/2024-012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2-29
成文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武威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19 浏览次数:

武威市统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武威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宗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扎实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统管统,普法执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度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加大学法普法力度一是把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机关周一政治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会议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强化依法治统管统”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增强依法治统管统意识二是充分利用12.4宪法日、9.20统计开放日、普查宣传月、各专业定(年)报培训会及各类统计业务主题培训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对全市“四上”企业、项目调查单位、乡镇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了全覆盖,通过多频次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了调查(普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三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领导的批示要求,研究了全市贯彻落实意见。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借助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等时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认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市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一级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在凉州区科级领导干部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全市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讲授统计法律法规3次,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

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切实增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是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依法行政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深入开展法治统计文化建设,不断培育法治统计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统计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入开展。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无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公开了本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指南;公开了统计执法依据、执法机构职权、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阳光政务、绿色行政。

)全面清理纠正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向4个县区和21个经济工作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排查纠正工作,截至目前,市县区党委、政府及政府经济领域工作部门能够较好地贯彻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情况。有效保障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季度认真梳理、记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查工作。对照《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采取“双随机+重点督查”“专业联动+市县区联合”等模式,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案件,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采取召开见面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坚决把问题查深、查透、查彻底,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企业102户,3户问题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2万元

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省统计局联合制定印发的《甘肃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在武威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向县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队转发了省统计局《甘肃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甘肃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二是持续推进统计监督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今年以来,针对新任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委组织部复函13次、276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实效。加大部门协作配合力度,会同司法等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范围,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相关责任。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在每月联网直报平台开网上报期间,按照“抓两头”(上报数据增幅或降幅过大的奇异值企业)原则,及时实施查询,对轻微虚报、漏统问题进行立行整改,明显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报表、源头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不规范的调查对象,适时按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甘肃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甘肃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存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从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始终坚持以《宪法》统计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在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各环节、各领域,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规范落实统计方法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普查、常规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统计方法制度,从严遵守联网直报平台“四条红线”,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动态衔接、关联指标匹配、异常数据可核查。全面遵守数据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基础数据、方法制度审核评估各县区专业数据。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和数据公布制度,没有发生统计资料存档期内毁损、灭失和违规公布数据的情形,也没有发生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名录库管理、保障统计数据源头质量、健全和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了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可靠。全市没有发生区域性或行业统计数据失实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失查或压案不查的情况。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还有短板。个别调查对象不重视统计工作,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对统计工作配合程度低;个别企业还存在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或虚报、瞒报数据情形等问题,影响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是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担当还不够强,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基层统计力量薄弱,县区级统计机构基本是1人兼职负责3项以上专业统计工作,在数据质量监管上难以做到全链条、全覆盖;调查对象统计人员调换频繁,统计法治观念和专业技能水平不高,统计工作规范、数据质量提高受到影响。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认真吸取统计违法案件教训,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标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数据生产流程全链条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党校主题班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督促市县区统计部门在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类学习计划中,足量安排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坚持统计业务培训班必讲统计法规的原则,持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的密度和频次,切实提升依法统计意识。通过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载体,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指导力度。持续采取市、县区两级联动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统一授课、上门讲解、选派业务骨干讲授等方式,坚持做到“四上”企业、项目、乡镇统计人员统计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源头和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确保各专业调查数据数出有据、客观真实。

持续保障和提高数据质量。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动态衔接、关联指标匹配、异常数据可核查。认真落实“双随机”核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特别是对上报数据异常或迟报、拒报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纠即改,切实提升和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把统计执法贯穿于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对存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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