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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23004386302423/2024-012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残联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成文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武威市残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3-29 11:04 浏览次数:

为保护残联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单位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本制度的落实、安全管理培训、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四)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五)干部职工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六)交通大厦四楼办公区各办公室安全生产由所在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康复维权科负责。

二、工作内容

(一)用电安全

1.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2.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

3.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杜绝电器处于待机状态。并保持办公和康复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4.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5.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给电动车充电或私自乱拉电线。

(二)交通安全

1.单位车辆出行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不超

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2.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要教育康复儿童的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行为规范。

3.驾骑乘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人员,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佩戴头盔;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上班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三)消防安全

1.定期组织防火、救火知识教育,做到人人会防火、会报警、会用灭火器材。

2.严禁在办公场所和康复训练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私自移动电线、线路,临时用火、用电要请示领导批准。

4.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5.防火检查每季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每日下班前进行。

6.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

7.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准确使用相应的器材。

值班安全

1.工作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干部职工跟班制。严格按照县残联干部职工值班安排表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3.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

4.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熟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八个必报”,“两个不能代替”内容。

5.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认真落实值班职责,保证单位办公设施的安全。

6.及时检查和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7.按要求填写安全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值班情况。

8.落实好交接班制度,使每班值班责任清楚,职责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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