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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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办理房产证必须签订莫须有的补充协议 |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恒大绿洲二期业主,购房已两块年多了,是恒大绿洲小区二期的一楼,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首次去政务大厅办理的时候被告知我所在楼栋1-5楼不予办理,2021年1月中旬再次去政务大厅询问说能办了,然后按要求提交了所需资料并缴纳了契税,但在1月20左右被我所在小区开发商安排的办证专员告知所提交的资料被退回了,理由是没有签订开发商去年六七月份要求1-5楼业主签字的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里的内容并不实,在买房过程中售房人员也没有告知那些内容,售房价格也没有协议上所说的因那些原因优惠,协议中所提内容严重损害业主利益,所以我一直没有签署协议。昨天得知同栋楼二楼邻居没有签署协议已经将不动产权证拿到手了,我今天打电话询问恒大小区办证专员是否可以办理了被告知一楼还是不能办。综上所述,我恳请领导能解决我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城建 | ||
办件编号 | LM20210400287 | 提交时间 | 2021-04-01 15:56:47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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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不动产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凉州区恒大绿洲小区(二期)由武威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土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总产权证)。 您反映的房屋系该小区中不满足日照要求的59套房屋之一,但该部分房屋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其他要求,规划批准用途为住宅类公寓。由于恒大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该部分房屋时,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向购房人说明房屋性质,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群众合法知情权,随即要求开发公司与购房人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说明房屋性质后,方可为该部分住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有关情况,您表示满意。如您还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935-22137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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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