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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农民自有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内容

1.请明确农村农民自有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是否补偿,补偿多少?不补偿,请说明理由。2.推行新农村建设是好事,请问每户需要上交多少钱封顶?住新房,需要交钱的政策文件是本县制定的还是国家制定的?还是本镇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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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城建
办件编号 LM_SSJXX20230300696 提交时间 2023-03-03 22:35:01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3日,您在武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咨询农民自有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避险搬迁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市级负总责、县区落实”的原则,科学制定搬迁实施方案,推动搬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搬迁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搬尽搬”;安置方式做到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搬迁群众住房面积标准,原则上户均不小于 70 平方米 (单人户可适当缩减面积 )、不大于 120 平方米 (6 人及以上户可适当增加面积);原则上要整村整社 (组)搬迁,坚决杜绝从房前搬到屋后、从山顶搬到山脚(腰)等问题。编制迁出区土地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要求,全面实施旧宅基地房屋拆除,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积极推进旧村庄改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编制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方案,能复垦为耕地的首先复垦为耕地,确保搬迁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使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对搬迁户每户财政补助 10 万元,另外,每户5 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省、市 (州)、县 (区)按8:1:1的比例贴息,期限5年。加大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拓宽资金整合渠道,形成"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推进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依据省人民政府《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民勤县制定了《民勤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3年度实施方案》,各项政策均依照省人民政府政策制定实施。结合各镇摸排申报,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全县2023年计划搬迁5000户以上,涉及民勤县西渠、东湖、昌宁等16个镇41个村5004户,均位于生态敏感区内,符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条件。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民勤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5-41223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民勤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3-03-1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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