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古浪新区永丰堡小区住宅楼安全居住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是古浪新区永丰堡小区的一名业主,自小区建成投运至今,已有6-7年了,目前小区存在的各类隐患性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小区燃气入户未接入燃气报警装置,存在一定隐患;二是部分楼体外墙保温层脱落面积比较大,至今无人维修;三是小区部分楼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还是比较低,时常还存在室内穿棉衣的情况,业主是交了暖气费的,就要让业主获得温暖,不是供热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的,室外温度低,供热办法说的室内温度达到20°就够标准了,如果说,室外温度达到零下20度,室内温度还是20度,供热的效果再那体现;以上三项问题希望县里相关主管领导抽空开展实地调查,给予解决。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其他
办件编号 LM_GLXXZXX20240100157 提交时间 2024-01-31 16:22:31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2月2日,您在古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古浪新区永丰堡小区住宅楼安全居住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系古浪新区公租房小区11号楼住户。(一)关于天燃气入户未接入报警装置的问题。我县天燃气由古浪天伦燃气公司负责供应,燃气报警器由天伦燃气公司负责供应并安装,安装流程为住户在天伦燃气公司购买燃气报警器后,由天伦燃气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同时,天伦燃气公司就天然气报警器安装事宜与您进行了沟通联系。2月4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联系您,您表示古浪天伦燃气公司销售的燃气报警装置不符合您的预期要求,不再安装燃气报警器。(二)关于外墙保温层脱落的问题。该小区是小高层建筑(11层),外墙保温层脱落位置较高,维修难度大,外墙保温属小区住宅楼公共建筑,维修需动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小区物业公司多次与业主协商维修事宜,业主不同意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督促物业公司尽快与业主沟通达成一致,对脱落的外墙保温层进行维修。(三)关于供热期间室内温度低的问题。2月3日晚,县惠民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实地上门对您家中的供热设施进行查看,经检查供热主管温度达标,供热设施正常,经测温室内温度为17.9度,符合《古浪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18℃±2℃的标准,工作人员当场向您父母进行了解释说明,您父母表示接受。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古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35-5121246。

古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4-02-20 16:37
附    件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