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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租车乱收费
内容

2024年3月29九点四十左右从古浪县客运中心站乘坐出租车到古浪县火车站九点五十下车,由于是第一次坐出租车不知道收费标准,被一女司机收取十元出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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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交通
办件编号 LM_GLXSJXX20240300152 提交时间 2024-03-29 12:21:48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29日,您在古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出租车乱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于2024年3月29日9时40分左右在古浪县客运中心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H83565)前往古浪县火车站,出租车驾驶员在您上车后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到达目的地后并向您收取了10元车费。您反映的出租车系古浪县怀庆出租车公司车辆。2024年3月29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前往古浪县怀庆出租车公司调查核实,该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情况属实。针对此情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向您道歉,并停班学习两天。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市场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切实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古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935-5938110。


古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日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4-04-0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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