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944B/2017-031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其他类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7-12-27 17:25:34 |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17:25:34 | 有效性: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执法单位:
按照《武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和《武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武依法行政办发〔2017〕1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执法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武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武威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武威市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完成情况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自查自评、组织考核、确定结果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11月20日--11月26日)。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武威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武威市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日前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11月27日--12月8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组,采取审阅年度工作报告、与执法人员座谈交流、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考核县区政府时,随机查看2个部门和2个乡镇,并随机组织3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基础知识测试。
(三)确定结果。在自查自评、组织检查、考核组打分基础上,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中期督查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组:考核天祝县、古浪县以及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委、安监局、粮食局、体育局、地震局、农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划局、政务中心、林业执法支队、农业执法支队、运管局、水政执法支队
组 长:傅瑞川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刘利平
刘文元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第二组:考核凉州区、民勤县以及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审计局、扶贫办、文广局、统计局、旅游局、药监局、信访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防办、交警支队、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武威路政执法管理处
组 长:党万驰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成 员:田云山 市政府法制办复议科科长
张红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六、考核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对照《考核标准》做好自查和基础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要严格评议考核。考核组要高度负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要求逐项量化考核,力求对各县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县区、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要严格考核纪律。考核组要本着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各县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事先不安排检查线路和检查单位,考核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