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发〔2017〕89号
2017年8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武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遏制重点领域腐败,促进政风作风转变,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政府系统预防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目标要求: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等方面的用权行为,切实保证各级领导干部科学用权、民主用权、依法用权,保证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机关建设,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内容,督促政府各部门党组织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防止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失守,做到自身正、家人廉、身边清。
4.健全警示教育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联合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每年市、县区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剖析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教育效果。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通过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对领导干部上岗前的廉政教育。完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建立测试题库和网上测试系统,增强廉政教育的刚性约束力。
5.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与行业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加强廉政题材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的创作和传播,打造一批具有武威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建立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库,传播廉政文化正能量。
6.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网络涉腐涉纪舆情信息工作,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对政府及部门的监督。
(二)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7.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
8.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9.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听证、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协商、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意见,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确决策。
10.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对行政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监督,定期开展廉政约谈,进行轮岗交流。
11.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等相关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
12.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13.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导,推行离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和落实任前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三)转变政府职能,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政放权,坚持“放”、“管”、“服”结合。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为重点内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权责事项列入清单,明明白白向社会公布,清单以内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以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拓展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15.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廉洁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粗暴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整合执法力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深入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促进政府部门廉洁高效履职。
17.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网上服务。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分中心规范运行,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备的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成市县乡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平台,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办公。
(四)规范行政职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8.依法规范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针对每一项职权,
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
和时限等。
19.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20.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21.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2.优化权力结构。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
23.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24.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
25.加强科技防控。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26.实施预警处置。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巡察、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27.坚持动态管理。以年度为周期或依托项目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五)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8.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围绕分配、运行、使用三个主要环节,突出加强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严控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网上集中公开,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29.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监管。严格执行《武威市加强财政资金拨付时效监管暂行办法》,增强财政资金拨付时效,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支付方式,减少审核环节,使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决不能让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切实解决“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使用。
30.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严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预、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等“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对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加快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机制,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在线监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实现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测,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实现监督与服务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31.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强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内控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32.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国企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用等方面的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企业主要领导履行职权的监督约束。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六)加强政风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3.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把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做选择、搞变通。
3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共同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35.持续推进政风转变。坚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问题,紧盯变换花样、市政府文件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36.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继续从严控制新建、扩建、购置政府性楼堂馆所。对清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和家具等,合理调配使用,避免闲置浪费。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尽量少发文、发管用的文,取消不必要的会,开短会和管用的会,使广大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深入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和党政机关培训中心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7.加强民生领域问题治理。紧盯扶贫、低保、棚改、社保资金等民生款项,聚焦扶贫、低保等领域,精准识别扶贫保障对象,严格落实认定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扶假贫、假扶贫,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现象。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救灾款物等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大力整治医药卫生等领域拿红包、收回扣、搞商业贿赂现象,防范骗取套取医保资金、养老金等行为,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遏制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等问题发生。
38.加强基层治理和反腐倡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严防腐败风险。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让广大村民群众更多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并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三、保障措施
39.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不仅要抓好本部门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还要抓好下属单位和所管理的社会团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
40.扎实统筹推进。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交易、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运行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41.抓好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的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确保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思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在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上务求实效,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
42.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开展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要建立责任机制,把预防腐败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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