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干字〔2017〕30号
2017年9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志泽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瑞华任市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夏湧涛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尚俊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调研员;
强 锋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靳乐平任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胡 鹏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免去:
张彦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