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944B/2017-016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7-09-19 |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全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根据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7]196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外侨办、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保密局、市文物局、武威军分区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现将《武威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9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武威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丁 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宫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安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颜成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闫德伦 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王会民 市文广局副局长
成 员:赵生义 市外侨办副主任
王中奎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山生岩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江同 市保密局副局长
王树华 市文物局局长
周廷祥 武威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联络员:各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国伟担任。办公室设立“问题地图”举报电话为0935-5818531,网上举报信箱为wwschbgs@163.com 。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5818556(兼传真)。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与协调,组织全市巡查工作,组织“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督促互联网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的网络舆情工作。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外侨办:负责督促外事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地图、地名的涉外事务。
市教育局:负责教材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督促涉及地图产品销售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平台)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保密局: 组织对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督促博物馆等场馆的排查整治工作。
武威军分区:协同开展相关地图密级鉴定和涉军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联合多部门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
三、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
各级政府网站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网站登载使用地图的通知》进行自查整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各县区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网站、新闻媒体、展览(展会)和博物馆、公开出版、销售和进出口地图等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自查单位应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见附件1),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或替换,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组织开展网站登载使用地图的替换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安排清查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登载使用地图情况,包括各类静态地图图片、含地图元素的动漫和视频、互联网地图服务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表示国家版图、国界线或登载涉密敏感内容等问题。在9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所有网站登载使用的地图,全部替换为从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方网站(www.gsch.gov.cn)“标准地图服务”栏目下载的相关区域标准地图;将本地区、本部门所有网站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全部替换为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方网站(www.gsch.gov.cn)“天地图•甘肃”栏目提供的互联网地图综合服务;将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登载使用的其他省的地图,全部替换为相应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标准地图服务。对于标准地图不能满足使用的,可委托具有地图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题地图,报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方可登载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审核特别是来源于国外网站的地图。严格避免使用可能存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地图。登载地图时要在适当位置标明审图号。
(三)组织开展全市巡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行动巡查组,赴各县区开展全市巡查,对各县区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反馈群众举报以及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并对各县区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巡查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带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人员参加。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21日-9月6日)
1.2017年8月21日,组织参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2017年8月22日至9月19日,根据《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9月20日-9月28日)
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市国土资源局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地图审核等支持。各自查单位应于9月28日前向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整改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巡查整治阶段(2017年9月29日-10月15日)
巡查组赴各县区开展“问题地图”巡查,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同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形成巡查工作报告,对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依法严肃查处。
(四)汇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2日)
各县区于10月22日前向领导小组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综合总结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回头看”阶段(2017年11月)
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是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区要认真领会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落实好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狠抓部署落实。各县区要敢于碰硬、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统筹推进,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有关建议,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沟通,并按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本地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问题地图”检查目录
2.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指南
3.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2014 版)用户手册
4.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 动自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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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指南.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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