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944B/2018-041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武政函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8-05-02 | |
成文日期: | 2018-05-02 | 有效性: |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威市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光缆、管线)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8-05-0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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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政府
关于武威市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光缆、管线)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市工信委: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准<武威市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光缆、管线)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武工信发〔2018〕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威市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光缆、管线)专项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你单位要会同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好本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确保衔接一致。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确定的编制原则、规划期限、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规划重点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其中,凉州区包括“一城四片区”,即:武威城区和重离子片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中心区、黄羊片区。同时,要将市域内拟新建的飞机场、高铁站所在地,各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重点乡镇也纳入规划实施范围。
三、《专项规划》是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你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严格执行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明确《专项规划》实施重点和时序,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市工信、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确保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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