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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范武平 发布日期: 2019-03-21 08:05 浏览次数: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8%,由月人均485元提高到524元,补助水平由月人均420元提高到455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8%,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10元、290元提高到335元、318元(即年补助水平分别由3720元、3480元提高到4020元、3816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不再提高。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全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今年全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从今年起,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据悉,此次提标从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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