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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我市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张秀芳 发布日期: 2019-04-22 08:22 浏览次数: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通知明确,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在原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保留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由各县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2019年1月1日起,增加2500元和3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从2020年起,将全市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今后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切实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
  建立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城乡居民早缴费、选高档。对选择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60元;对选择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90元。各县区也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政府确定。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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