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举行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定价听证会
信息来源: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4-0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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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更加科学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保障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提高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交通物流业降本增效,4月3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
此次听证会的5名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定价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听证会参加人员25名,包括消费者11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7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名,兼顾了社会各层面及与公路货运相关的不同领域和行业。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代表从不同的方面对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询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员就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和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对部分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研究、参考,定价机关将对最后的定价决定、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向社会公布。
此次听证的《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包括三套备选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从全国平均、周边省市标准看均处于相对偏低水平。同时,对合法装载的20吨以上车辆将实行基本费率线性递减优惠(最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特定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方式由“元/车·次”调整为“元/吨·次”。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实行了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随着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等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技术条件的成熟,我省已具备与全国各省份接轨、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的条件。(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 实习生王艺帆)
此次听证会的5名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定价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听证会参加人员25名,包括消费者11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7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名,兼顾了社会各层面及与公路货运相关的不同领域和行业。
会上,听证会参加人代表从不同的方面对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询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员就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和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对部分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研究、参考,定价机关将对最后的定价决定、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向社会公布。
此次听证的《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包括三套备选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从全国平均、周边省市标准看均处于相对偏低水平。同时,对合法装载的20吨以上车辆将实行基本费率线性递减优惠(最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特定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方式由“元/车·次”调整为“元/吨·次”。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实行了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随着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等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技术条件的成熟,我省已具备与全国各省份接轨、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的条件。(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 实习生王艺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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