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944B/2019-016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公积金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9-05-21 10:30:30 | |
成文日期: | 2019-05-21 10:30:30 | 有效性: |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5-21 10:17
浏览次数:
次

各县区分局:
为进一步促进《武成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到实处,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武安办明字〔2019〕28号)要求,我局决定,从5月17日至5月23日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严格对照《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内容
(一)部门层面
1.《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市、县区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演练情况;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环评及批复等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7.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8.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应急演练情况;
9.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情况;
10.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熟悉掌握情况;
1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7日至20日)。各县区分局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并对自查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二)督查检查阶段(5月21日至23日)。各县区分局组织对所辖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对工作不扎实、隐患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检查活动,坚决靠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宽松软等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薄弱、安全基础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区分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抓整改,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区分局要依法依规履行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坚决纠正只图检查次数不注重检查效果的弊端。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盯办整改,对企业存在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各县区分局请于5月23日前将集中检查工作情况(附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两类隐患问题台账)书面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芳亮
联系电话:18093531326
邮 箱:wwhjjc@163.com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6日
为进一步促进《武成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到实处,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武安办明字〔2019〕28号)要求,我局决定,从5月17日至5月23日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严格对照《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内容
(一)部门层面
1.《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市、县区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演练情况;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环评及批复等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7.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8.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应急演练情况;
9.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情况;
10.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熟悉掌握情况;
1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7日至20日)。各县区分局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并对自查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二)督查检查阶段(5月21日至23日)。各县区分局组织对所辖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对工作不扎实、隐患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检查活动,坚决靠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宽松软等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薄弱、安全基础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区分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抓整改,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区分局要依法依规履行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坚决纠正只图检查次数不注重检查效果的弊端。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盯办整改,对企业存在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各县区分局请于5月23日前将集中检查工作情况(附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两类隐患问题台账)书面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芳亮
联系电话:18093531326
邮 箱:wwhjjc@163.com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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