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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19-059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9-05-30
成文日期: 2019-05-30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9〕71号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5-30 16:17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重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为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政务诚信建设。

1.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以政府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本县区、本部门产生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其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3.严格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扶持、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奖励表彰、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4.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决策、执行、管理、监督、服务及结果的全面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5.将全市各级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逐级归集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应用于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6.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准确、及时、客观记录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失信信息,并及时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失信问责,畅通毁约、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政府失信部门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7.认真开展扶贫、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就业、交通运输、通讯信息、互联网信息、金融保险、慈善捐助、营业性演出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力整改。(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商务诚信建设。

8.健全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9.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重点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认真实施经营主体的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10.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全市各类纳税人信用记录,推进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分类管理,积极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1.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完善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市场经营者价格信用管理。依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案件开展调查,预防价格垄断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12.健全建设领域信用数据库,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机制,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13.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制定完善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标准,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4.健全招投标信用管理制度和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实施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实现招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政府)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健全交通运输设计、监理、施工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交通运输领域“黑名单”认定标准,落实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16.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推进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7.完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业限期禁入和人员资格取消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县区政府)

18.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建设,完善依法统计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制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19.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前综合信用承诺制度,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不断增强信用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社会诚信建设。

20.以法律、金融、医疗和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探索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1.依托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数据库,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收集和管理,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发布行为。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诚信自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22.健全社会保障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和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完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制度,规范相关主体进入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3.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招生录取、助学贷款、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项目申报、评选表彰等挂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武威职业学院,各县区政府)

24.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娱乐、网络文化和旅游服务业等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信用档案建立,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25.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健全重大侵权、违法假冒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四)司法公信建设。

26.继续推进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府)

27.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警务公开范围。加强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深入开展信息应用,推进人口信息同其他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28.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推进诚信规范执业,建立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依法打击司法从业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和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29.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密执法程序,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0.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本县区、本行业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将本县区、本行业信用制度、双公示信息、奖励和惩戒案例等信用信息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31.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安全、高效、可靠的的信用数据交换标准和规范,探索推进行业信息系统与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32.通过嵌入式调用信用信息数据等方式,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为各部门提供快速便捷的信用查询、核查、信用监督等服务。丰富移动端信用查询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多终端多种表现形式的信用查询。(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

(六)开展信用联合奖惩。

33.各部门、各县区要将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汇集的“红黑名单”信息作为实施联合奖惩的重要依据,将行业领域纳入“红黑名单”的所有信用主体作为联合奖惩对象,严格执行国家多部委联合签署的各领域联合奖惩措施,并及时报送联合奖惩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34.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认定红黑名单,及时报送市文明办对外发布,并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35.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失信信息的修复条件、修复方式、修复标准等,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

36.强化组织诚信宣传工作,鼓励在各行各业开展主题宣讲、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诚信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酒店、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全力营造诚信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37.注重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实守信传统美德。积极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诚实守信的正面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总结本县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落实各项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研判、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落实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武威”城市品牌,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四)扎实推进整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武威市信用状况简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及时完成,并于每季度末将问题整改情况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武威市信用状况简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附件

 

武威市信用状况简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武威市信用状况简报》,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市诚信建设水平,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

一、地方发布黑红榜名单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未报送地方黑名单企业数量(地级市平均水平1181家);未报送地方红名单企业数量(地级市平均水平1856家)。

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及时发布依法依规产生的“红黑名单”,并同步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信息中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有2条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凉州植物园拖欠151名离退休职工工资。

整改措施:由凉州区政府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凉州植物园拖欠离退休职工工资问题。

责任单位:凉州区政府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没有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

整改措施:完善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和依法依规披露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武威银保监分局、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有1条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民勤县富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2执3417号判决。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失信主体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建立完善电商主体信用档案,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建立健全激励、预警及惩罚机制,严厉查处电商欺诈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勤县政府

三、联合奖惩案例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未报送国家黑名单联合奖惩案例及地方黑名单联合奖惩案例(地级市平均水平616个)。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跨县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大失信问题整治和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工作力度,并及时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

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信用修复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未报送信用修复工作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信用主体权益修复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鼓励和指导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积极修复信用,并将修复记录及时归集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责任单位:联合惩戒措施的发起单位和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为0.25%,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0.12%)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公开、共享、交换、推送校准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积极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提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率。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六、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数量占工商企业总数比重为0.01%,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2.29%)。

整改措施: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按规范格式签订信用承诺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信用市场发育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商业机构用信意识评价得分为2.09分,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2.30分)。

整改措施:积极引进和培育信用评级企业,鼓励支持征信、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发展。大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逐步扩大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和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产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产品情况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威市未报送信用服务机构情况(地级市平均水平为8家)。

整改措施:积极培育扶持专业化、市场化的地方法人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大数据服务等多种业态,逐步建立公共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信用服务组织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未报送政府使用信用产品情况(地级市平均水平为1个)。

整改措施: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深入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在各行业、各领域探索推出和推广符合政策规定的守信激励产品和失信惩戒产品,不断扩大和丰富信用信息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信用风险提示情况低于平均水平

2018.1.1—2018.12.31期间,武威市已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共3条,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13条)。

整改措施:聚焦居民消费、网络安全、电信诈骗、投资理财、创业就业、旅游出行、房产交易、教育招生、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风险提示机制,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发布提示信息,并将发布的风险提示信息及时推送至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

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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