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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00MB164967X9/2019-01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公积金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9-06-04 18:01:33
成文日期: 2019-06-04 18:01:33 有效性: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6-04 18:01 浏览次数:

各县区分局:
    现将《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日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武安办发〔2019〕2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突出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集中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 活动安排
    2019年6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贯穿全年。
    (一)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宣讲,重点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深入闸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积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要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竟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 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 安全化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科普作品创作活动。要以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优秀作品,市安委办将通过应急局网站、“武威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生动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
    (四)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和事故案例,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精品,并在学校、影院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科技,提高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应急预案演练系列活动。要针对本行业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县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实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要加强政企联动、专业应急队伍与企业协调联动,提高协同作战能力。要督促企业开展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方面的应急演练,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与信息传递渠道,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促进综合应急能力的提高。
    (六)生态环境行业特色宣传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宣教股室积极性,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 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陇原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县区分局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租枝大叶、敷行了事、蜻蜒点水的企业,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设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县区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在宣传方面,各县区分局“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有效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县区分局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分局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1)于6月7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6月10日和6月30日前要分别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 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 PSD)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卢钟和
    联系电话:17609355172
    传 真:2231720
    邮 箱:wwhjjc@163.com
    附件:1.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附件

1.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2.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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