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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7-31 21:33 浏览次数:
  现将7月28日交办的第十六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第十六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我市受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信访投诉问题共4件,均为一般环境问题,受理编号分别为1040、1051、1077、1106,受理编号1040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其余3件已完成调查核实。
  二、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2019年7月28日,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十六批信访交办单后,我市信访组立即分析研判,将受理信访投诉分别转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政府调查处理,同时派出4个督办小组分别赴现场督导办理。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处置整改等工作。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受理编号1040:“凉州区宣武街益民巷西苑北小区5号楼与益民巷天隆花园小区之间有一小巷,生活垃圾堆积,下雨时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晴天时垃圾随风飘洒,形成扬尘,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
  西苑北区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北关西路益民巷8号,由武威煜峰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5月竣工并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小区共修建住宅楼5幢,414户。2005年由武威煜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武威市西苑北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调查,西苑北区5号楼与南围墙之间有宽约4米的巷道。因西苑北区5号楼为北入口,日常没有住户出入该巷道,西苑北区物业公司在该巷道东端临街位置安装大门并上了锁。5号楼个别住户通过窗户乱扔垃圾,西苑北区物业公司长时间未清扫,雨天时巷道内堆积的垃圾将雨水篦子堵塞,造成雨水乱流,长时间雨水蓄积、垃圾腐烂产生异味,晴天刮风时干燥垃圾随风飘散,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3.整改处理情况。
  7月28日18时,凉州区住建局督促西苑北区物业公司将巷内随意堆放的地砖、废旧木料、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处置。共出动工人6名、叉车1辆、垃圾收集车3车(次),至20时,现场生活垃圾清运完毕,随意堆放的地砖在合适位置码放整齐。凉州区住建局责成西苑北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对5号楼南侧巷道每周至少清扫两次,在小区张贴业主告知书,告知业主不乱扔垃圾,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倡导物业公司与住户共建清洁温馨的家园。经宣武街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西苑北区5号楼10户业主,均对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均表示满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逐户宣传环保政策,引导住户自觉养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同时,社区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配合区物业机构片区工作人员不定期的巡查和监督,确保巷道内卫生保持清洁,为住户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下一步,凉州区住建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受理编号1051:“民勤县昌宁镇华建村杨万元破坏大岗井沙漠(位于华建村西北方向1公里)1000余株梭梭树用来种植玉米等农作物,毁林毁草。”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调查核实情况。
  杨万元,男,汉族,民勤县昌宁镇华建村二社农民。杨万元农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位于华建村委会西北方向约1公里处,属私人农场,耕种面积约380亩。
  经调查核实,2016年,被举报人杨万元在位于其农场西侧大岗井(小地名)违法开垦种植土地57亩(沙丘10.5亩、弃耕地46.5亩),将10.5亩沙丘上野生梭梭、白刺等植被铲除。经对比民勤县林地和草地数据库,该地块不属于林草地。经现场勘察、走访询问,原10.5亩的沙丘四周均被耕地包围,附近也无类似地块对比,被其破坏的植被数量无法估算确定。经民勤县自然资源局核对,杨万元违法开垦土地系国有未利用地,自2016年以来,一直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
  2.整改处理情况。
  2016年5月18日,原民勤县国土资源局对杨万元未经批准、擅自开垦土地57亩(含10.5亩沙丘)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16年6月1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民国土资监〔2016〕20号),责令对非法开发土地限期治理,处罚款11.4万元。杨万元未按期缴纳罚款,2017年1月16日,原民勤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民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7年10月27日,因当时杨万元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民勤县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7〕甘0621执252号),终结执行程序。2019年7月5日,民勤县人民法院向民勤县自然资源局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2019〕甘0621执恢115号),同日,民勤县自然资源局再次申请民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9年7月29日,民勤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查时,要求杨万元治理非法开发的土地。下一步,民勤县自然资源局将敦促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6年6月12日对杨万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民勤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昌宁镇政府督促杨万元做好非法开发土地的地形地貌、植被恢复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抓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监管,确保国土资源安全。
  (三)受理编号1077:“凉州区高坝镇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2号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

  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位于甘肃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东侧为金山北路,南侧为武威市军粮供应站和武威恒康医药有限公司,西北侧为甘肃陇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03年1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602MA71EPMX55,经营者:盛建设,经营范围:餐具消毒服务。
  2.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年清洗500万套餐具消毒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21日经原凉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凉环发〔2017〕176号),2017年7月底开工建设,10月中旬建成,2018年5月初投入运营。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餐具消毒生产线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有隔油沉淀池、隔渣池和化粪池等废水污染防治设施。餐具消毒生产线产生的清洗废水由废水导流槽收集,经隔渣池、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提升泵提升至武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问题。
  2019年7月28日,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南院墙外废水排放观察井排放的废水采样,送甘肃省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武环监测2019—07—036号),废水中pH、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总氰化物、挥发酚、总汞、总砷、六价铬和硫化物浓度均符合《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CODcr浓度为7089mg/L,石油类浓度为739.84mg/L,动植物油浓度为1732.01mg/L,均超过《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限值(CODcr浓度≤500mg/L,石油类浓度为≤30mg/L,动植物油浓度≤100mg/L)要求,存在涉嫌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7月29日,武威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随机走访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周边企业,就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武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信访投诉问题进行了走访询问,共走访企业4户,其中1户企业反映听说过,3户企业反映不清楚,未发现偷排现象。
  3.整改处理情况。
  7月30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对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涉嫌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武环责改字〔2019〕10号),责令该餐具消毒中心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下一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武威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的日常监管,履行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四)受理编号1106:“古浪县大靖镇政府北侧十公里处国茂市场内有一屠宰场(无任何手续),因市场内没有下水管道,羊粪、血水到处都是,臭味难闻。”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的“国茂市场”为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位于古浪县民权镇赵家茨滩,类型为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22MA74BU2G9P),主要经营畜产品、农产品交易。2014年5月12日,古浪县商务局批复同意民权乡设立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2015年3月27日,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登记备案(古发改发〔2015〕123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0万元,主要建设畜产品交易市场一处,其中,硬化场地2000平方米,建设畜产品交易棚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毒室、管理房等配套设施。2015年3月27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原古浪县环保局登记备案(备案号:古浪—15—032)。该市场于2015年3月29日开工,当年12月底建成,占地面积43.6亩,实际完成投资600万元,交易市场分东西2个区,西交易区占地23.7亩,建成交易大棚2000平方米、草料库房3000平方米、圈舍及活动场2000平方米,并配套建成办公楼一栋500平方米、客户宿舍60间约1000平方米、地磅3座、门卫房、餐厅等设施;东留滞区占地19.9亩,建成临时圈养棚1300平方米。2017年10月18日市场正式投运,日均活羊交易量约1000只。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国茂市场内有一屠宰场(无任何手续)”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经营范围为畜产品、农产品交易,无《畜禽定点屠宰证》,未建设屠宰场及相关设施。市场运行期间,市场负责人王兴国默许驻场经营户妥洒二东、妥麦得、马艾布3人在市场东留滞区圈舍内私自屠宰活羊,3人以羊皮和羊内脏作为劳务报酬,替周边居民及亲友屠宰,个别自己食用。2019年1—7月,累计屠宰活羊约250只。检查当日交易市场内擅自屠宰活羊23只,存放羊皮137张,认定违法屠宰涉案金额18155元(羊皮137张折算人民币2055元,23只羊折算人民币16100元)。通过对周边餐馆摸排调查,未发现国茂交易市场人员销售羊肉的情况,初步认定未经检疫的羊肉没有通过销售渠道流入市场,没有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小。
  关于“因市场内没有下水管道,羊粪、血水到处都是,臭味难闻。”的问题。经现场查验,交易市场东留滞区临时养殖棚内有3处屠宰羊只痕迹,均在妥洒二东、妥麦得、马艾布的活羊的交易棚内。7月28日,共屠宰活羊23只,检查时现场留存羊胴体5只,羊皮137张(已盐制114张,未盐制23张),屠宰现场血渍经硬化的排污沟流入约1.5立方米混凝土排污池,无下水管道。棚内地面和水槽有新鲜血迹,屠宰产生的粪污露天堆放,空气中有明显臭味。通过调查组走访当地参与活羊交易的人员,均反映知道屠宰活羊的行为,但每天屠宰数量不多。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对屠宰活羊行为不知情,平时闻不到臭味,刮风天从交易市场飘来臭味,但不明显。
  3.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7月28日,古浪县农业农村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交易市场立即停止非法屠宰行为,清理违法现场、周围垃圾,清理物就地无害化处理。至7月29日20时,3处养殖棚内屠宰点及2处排放血污坑污渍土层全部清理,在东侧院内选择空闲平坦场地,下衬塑料棚膜,将污渍土壤就地集中堆放发酵,上覆10cm以上土层并加盖防尘网,对清理后的圈舍及周边环境全面彻底消毒,并对原堆放屠宰废物的场地回填了干净沙土。
  依据《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未经定点擅自屠宰家畜的,由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屠宰的家畜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的罚款,对拒绝、阻挠检查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的,可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古浪县农业农村局对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涉嫌未经定点擅自屠宰家畜的行为立案查处,依法扣押非法屠宰畜产品羊胴体5只、羊皮137张(折算人民币5555元),拟对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罚款54465元,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古浪县国茂畜产品交易市场和畜禽贩运户的监管,对查封扣押的羊肉、羊皮实施检验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畜产品依法销毁,对检疫合格的畜产品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后将资金上缴国库,将集中堆放的污渍粪土发酵腐熟后及时还田,确保问题整治见底见效。同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县养殖场(小区)、屠宰场、畜产品交易市场等区域开展全面摸排检查,及时整治养殖、屠宰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养殖粪污乱排乱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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