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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8-01 22:05 浏览次数:
  受理编号842:“1.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此地位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被划定为旅游区后,游客乱扔垃圾,草原和植被被破坏,且在南泥沟内修建了一座饮用水厂。2.县政府将南泥沟的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破坏了水源,严重影响人畜饮水。3.天祝县重修县城道路,尘土飞扬。”
  一、关于“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此地位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被划定为旅游区后,游客乱扔垃圾,草原和植被被破坏,且在南泥沟内修建了一座饮用水厂”的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
  天祝县抓喜秀龙镇总面积45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55万亩,草原43.8万亩。全镇辖5个行政村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35户422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2户642人。南泥沟村属贫困村,辖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53户5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户341人。2017年,抓喜秀龙镇委托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按照“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生态文明”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编制了《天祝县抓喜秀龙镇总体规划》,《规划》于2018年1月经天祝县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团队评审通过,并于2018年9月由天祝县人民政府批复。为全力打造“雪域抓喜·河畔藏乡”旅游品牌。从2018年《规划》获批之后,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区域之外的南泥沟村认真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按照党建引领精准脱贫的模式,动员和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83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35户,成立了“天祝县抓喜秀龙明珠生态旅游合作社”,并从位于保护区外的下南泥沟组流转饲草地170多亩、草原1000多亩,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了抓喜秀龙生态旅游帐篷城,2018年合作社实现经营净收入18万元,有力助推脱贫攻坚进程。帐篷城内建有自来水和排水管网、4座环保卫生厕所、专用垃圾箱等旅游基础设施。
  2.关于“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此地位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被划定为旅游区”的问题。
  经查,甘肃省林草局和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在天祝县抓喜秀龙镇划定旅游区,抓喜秀龙镇也未在保护区内开展任何旅游活动。位于抓喜秀龙镇下南泥沟的旅游帐篷城,不在保护区范围之内,镇域内保护区界线上设置有界碑、界桩和禁止游客进入的告示牌,并有华隆自然保护站工作人员和抓喜秀龙镇聘请的生态护林员进行不间断巡护,制止游客非法进入保护区。信访投诉“天祝县抓喜秀龙乡(此地位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被划定为旅游区”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游客乱扔垃圾,草原和植被被破坏”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位于抓喜秀龙镇下南泥沟的旅游帐篷城面积37.91公顷,地类为牧草地和城乡居民建设用地,该地段位于保护区外,游客乱扔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信访投诉“游客乱扔垃圾”的情况属实。
  保护区内禁止游客进入,草原植被未造成破坏,植被生长良好。旅游帐篷城木栈道、厨房和小木屋等接待设施离地20—80厘米悬空搭建,只在每年6—8月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较短,帐篷城区域植被生长良好,未对植被造成破坏。信访投诉“草原和植被被破坏”的情况不属实。
  4.关于“在南泥沟内修建一了座饮用水厂”的问题。
  经查,“在南泥沟内修建了一座饮用水厂”实为甘肃玛岈冰川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矿泉水厂,是2015年兰洽会签约项目,位于天祝县抓喜秀龙镇下南泥沟,占地面积4.5316公顷,该地段位于保护区外,属在建项目。项目备案、环评、草原占用、土地报批等相关手续齐全,主要建设内容有全自动灌装线生产车间、仓储库房、办公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计划总投资9.8亿元。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1万平方米生产车间、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区,综合办公楼正在建设。信访投诉“且在南泥沟内修建了一座饮用水厂”(实为矿泉水厂)的情况属实,但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信访投诉与实际不符。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1.加强建章立制,做到责任到人。
抓喜秀龙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抓喜秀龙镇景区卫生管理制度》《抓喜秀龙镇景区保洁员工作制度》《抓喜秀龙镇景区卫生监督员工作制度》《抓喜秀龙镇景区卫生保洁划片作业图》,做到全镇区域划分明确,保洁工作责任到人。由明珠生态旅游合作社建立《抓喜秀龙明珠生态旅游合作社帐篷城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帐篷城内严禁屠宰、严禁搭建旱厕、严禁草原上和主干道停车、严禁乱倒垃圾、严禁欺诈游客,并对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游客管理、车辆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2.开展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喜秀龙镇于7月25日—26日,组织40多名干部分区域清理全镇旅游区域垃圾,向周边农牧民群众和游客发放《抓喜秀龙镇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宣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
  3.配齐设施设备。抓喜秀龙镇在全镇景区配备50个分类垃圾桶,在旅游区域人口密集摆放,确保群众和游客方便投放垃圾。设立保护环境卫生温馨提示牌20个。在帐篷城配备勾臂式垃圾箱4个、便携式分类垃圾桶30个,配备垃圾转运车1辆,镇政府安排保洁员每天下午对帐篷城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并雇佣1名工作人员及时将垃圾清运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
  4.签订管理公约,加强监督管理。明珠生态旅游合作社与15家商户签订了《抓喜秀龙生态旅游景区管理公约》,明确约定各入驻商家自觉保持经营场区卫生整洁,合作社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帐篷城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治。在帐篷城区域安排环境卫生监督员5名,不间断对帐篷城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及时督促保洁员和入驻商户清理垃圾。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督促检查抓喜秀龙镇及明珠生态旅游合作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和措施,确保旅游区域环境卫生整洁,草原植被不被破坏。
  天祝县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到位,无问责情形。
  二、关于对“县政府将南泥沟的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破坏了水源,严重影响人畜饮水”的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南泥沟人饮工程始建于2012年9月,工程建成后解决了抓喜秀龙镇南泥沟村3组23户群众104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根据《武威市水务局关于对天祝县抓喜秀龙乡南泥沟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武水发〔2011〕448号),南泥沟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为地下水,工程建设时将地下水通过截引方式引入管道供水入户。由于供水主管道穿越南泥沟河,工程在运行多年后,河床受洪水冲刷下切,造成穿越河道的管道埋深不够,2018年冬天出现了冻阻现象。2019年6月,天祝县金强河水利管理处根据《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天祝县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天水发〔2019〕105号),对冻阻管道(穿越河道段)进行了维修改造,现工程运行正常,人畜饮水正常。现场未发现水源地有扰动现象。调查组走访询问了4户当地村民,村民反映:工程自建成至今,未听说过县政府将南泥沟的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一事,吃水一直正常。南泥沟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与调查组调查结果一致。维修改造不涉及水源地,未对水源地进行扰动,不存在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破坏水源,严重影响人畜饮水的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天祝县相关部门及其监管人员履职尽责到位,无问责情形。
  三、关于“天祝县重修县城道路,尘土飞扬”的问题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
  经查,2019年天祝县共实施城区道路新改建项目9项,分别是城北区华锐路三峡路延伸段、松山路、毛藏路及旦马路共4个续建项目和团结路整治、华干路整治、团结路延伸段至华锐路开拓、火车站前道路及建成桥梁与周边路网连接道路共5个新建项目,项目分别由发改部门批复立项,新改建城区道路里程共7.2千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所有项目环评均由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原天祝县环保局)批复。上述项目相继于2019年4月中旬开复工建设,目前毛藏路、旦马路已建成投运,其余道路正在进行水稳层铺筑等工程,计划今年9月底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2.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调查组就城区道路施工扬尘问题现场走访询问城区居民,期间共发出问卷10份,收回10份,根据走访及问卷记录,居民整体反馈县城道路施工时落实了洒水作业和裸露土方覆盖等措施,对各路段扬尘管控工作表示满意,没有发现尘土飞扬的现象。调查组查阅了天祝县站点空气质量指数实时报表,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反馈的2019年6月1日至7月25日天祝县城空气质量日均值显示,除6月11日和14日因沙尘天气导致空气轻度污染外,其余时间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均为优或良,无大气污染情况。
  因城区道路施工作业面广、影响范围大,天祝县住建局将施工环保及质量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是严格要求各施工标段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措施。要求各施工区域按要求规范设置围挡全封闭施工、开挖土方及堆放物料全部用抑尘网覆盖、配备冲洗平台及高压水枪对出入车辆全部冲洗、配备1—2辆洒水车按各自责任区域不间断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渣土拉运车辆全部安装篷布密闭拉运、施工主要道路及办公生活区现场地面硬化处理。二是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综合积分评价管理制度》。从工程环保、质量、安全、进度、信誉及农民工工资六个方面适时评价在建工程施工环保及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并扣除积分记录备案,定期召开建设项目施工及环保调度会议,集中通报各工程建设情况,并结合积分扣除情况拨付工程进度款,以此督促施工环保措施跟进落实。三是靠实环保责任区域、扩大洒水抑尘范围。为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施工给道路沿线及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做好道路施工扬尘抑制工作,天祝县住建局结合各施工标段作业范围,优化完善扬尘抑制方案,合理制定洒水车降尘作业路线,扩大各施工标段洒水抑尘范围,在定期作业的基础上适时调度洒水频次,靠实责任区域、跟进盯办落实,全力做好施工抑尘工作。
  尽管天祝县住建局建立了制度、细化了措施、靠实了责任,但因道路施工作业面大、涉及交通疏导等情况复杂,施工过程中确有扬尘抑制不到位的现象。信访投诉的问题属实。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7月25日晚,天祝县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判信访投诉问题,并认真自查分析,详细安排整改落实工作。7月26日上午,天祝县住建局组织县城在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召开工程建设及环保专题调度会议,会议通报了信访投诉反映的施工扬尘问题,约谈了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并结合目前工作实际进一步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施工标段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加大洒水频次,严控施工扬尘。目前,天祝县城各项目工地扬尘问题已整改。
天祝县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到位,无问责情形。
  下一步,天祝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管、细化抑尘措施、专人跟进盯办、加大执法力度,全力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持续改善天祝县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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