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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8-01 22:12 浏览次数:
  现将7月29日交办的第十七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第十七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我市受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七批信访投诉问题共2件,均为一般环境问题,受理编号分别为1123、1139,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二、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2019年7月29日,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十七批信访交办单后,我市信访组立即分析研判,将受理编号1123、1139信访投诉问题分别转凉州区、天祝县政府调查处理,同时派出2个督办小组赴现场督导办理。凉州区、天祝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处置整改等工作。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受理编号1123:“凉州区建国街模范巷(现文昌路贡元巷)路北面住宅楼院内,杂物、垃圾遍地,蚊蝇滋生,气味恶臭,且院内未硬化,尘土飞扬。另该住宅楼后面(凉州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楼西侧)为拆迁区,生活垃圾、垃圾建筑遍地,恶臭不堪”。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调查,凉州区建国街模范巷(现文昌路贡元巷)路北面住宅楼院内有16户平房住户,目前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4户,尚有2户正在协商。签订安置协议的部分住户已搬迁,腾空的房屋正在拆迁施工,拆迁区域内有废旧木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整改处理情况。
  7月29日17时,凉州区住建局安排凉州区东升城投有限公司指派专人将巷内废旧木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处置,共出动挖掘机1辆、垃圾清运车12辆(拉运45次)、并在拆除拉运过程中派1辆大型洒水车对拆迁区域洒水抑尘。至7月30日22时,该区域垃圾、杂物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覆盖抑尘网。
  凉州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周边住户进行入户走访。共走访6户居民,并做了详细的谈话笔录,居民均表示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对整改结果满意。
  下一步,凉州区政府将督促区住建局深刻吸取此类问题教训,自加压力,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对城区拆迁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受理编号1139:“2018年,天祝县滨河路林草局向东40—50米有开发商(名称不详)将该处树林砍伐修建两栋大楼,破坏树林。”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修建两栋大楼情况属实,破坏树林情况不属实)。
  1.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天祝县滨河路林草局向东40—50米处修建大楼的区域,位于天祝县滨河西路1号,属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808平方米,东距滨河西路18米,南距延禧路31.5米,西距林草局围墙11.5米,北距县医院家属院6.4米。2016年10月开始修建大楼,建设单位为甘肃龙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建成主体框架为26层、地下1层的高层建筑两栋,尚未完工。
  2.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阅天祝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该区域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用途为城乡居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核对天祝县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比对2014、2015、2016、2017年卫星影像资料,天祝县滨河路林草局向东40—50米的土地为非林地,在2016年之前是一块闲滩空地,没有树木。经走访询问该建筑工地附近3处不同居民楼上长期居住的5户居民,均证实该两栋大楼修建时间为2016年,修建前该地块是原废弃道路和闲滩空地,地面杂草丛生,没有树木。调查组对甘肃龙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经理鲁玉永进行了询问,鲁玉永证实,林草局大门前大楼是2016年10月开工建设,法人代表李建永,他本人受李建永委托,具体负责该工程的项目建设,在工程开工前该块地是一片空地,地面上生长有一些杂草。
  3.整改处理情况。
  天祝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房地产开发区、水源地、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卫片与现地定期比对等方式,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监管优势,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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