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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08-08 22:25 浏览次数:
  现将8月5日交办的第二十四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第二十四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我市受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四批信信访投诉一般环境问题3件。受理编号分别为1760、1811、1825,目前1811、1825号信访投诉已办结,1760号信访投诉已完成调查,正在按程序处理。
  二、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2019年8月5日,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二十四批信访交办单后,我市信访组立即分析研判,将受理编号1760和1825信访投诉问题转交凉州区政府调查处理,受理编号1811信访投诉问题转交古浪县政府调查处理;同时派出3个督办小组分别赴现场督导办理。凉州区、古浪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程序,开展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处置整改等工作。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受理编号1760:每日18:00—次日04:00,凉州区和平街格林豪泰大酒店一楼地面放置了1台排风机、2台中央空调,噪音严重扰民。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格林豪泰酒店位于凉州城区和平街什字西南角,该酒店院内东北角一楼放置1台排风机、2台中央空调机,排风机由武威市益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益民超市北关东路店安装使用,2台中央空调外挂机分别由格林豪泰酒店和德生堂药店安装使用,格林豪泰酒店还在酒店六楼平台安装有中央空调和压缩机。现场检查发现,格林豪泰酒店外挂中央空调因故障停用,德生堂药店外挂中央空调只在10:00—18:00运行,两个外挂中央空调夜间不产生噪声。同时调查组对周边夜间产生噪声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发现酒店南侧花之林餐厅、福满堂兄弟烤坊均在格林豪泰酒店院内楼面西侧加装了排烟通道,福满堂兄弟烤坊还在楼面西侧加挂了中央空调,距离西侧居民楼4米。格林豪泰酒店六楼平台和花之林餐厅中央空调、花之林餐厅和福满堂兄弟烤坊排烟通道夜间工作时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2019年8月5日,凉州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格林豪泰酒店、花之林餐厅、福满堂兄弟烤坊、益民超市边界及敏感点噪声布点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格林豪泰酒店1#测点(凉州区食品厂家属院4—2号楼1单元301室东侧窗外1米处)夜间噪声值56.3dB(A),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1—2008)6.3dB(A);花之林餐厅1#测点(凉州区食品厂家属院4-2号楼1单元301室东侧窗外1米处)夜间噪声值50.5dB(A),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0.5dB(A);福满堂兄弟烤坊1#测点(凉州区食品厂家属院4—2号楼1单元301室东侧窗外1米处)夜间噪声值58.1dB(A),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8.1dB(A);益民超市北关东路店1#测点(凉州区食品厂家属院4-2号楼1单元301室北卧室)风机昼间噪声值倍频带中心频率为500/Hz时检测值为42.5dB(A),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5dB(A)。
  2.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8月5日,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4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并向4家单位负责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4家单位尽快更换旧设备或者加装隔音材料,确保中央空调、排风机产生的噪声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至8月7日,兄弟烤坊的排烟通道已加装了隔音棉,中央空调停止使用,在店内放置了水冷降温设备;益民超市更换了排烟设备,加装了隔音棉;格林豪泰酒店在六楼平台的中央空调、压缩机外围正在加装隔音板,由于工作量大,预计8月10日才能完工;花之林餐厅对排烟设备进行了清洗,并加装了隔音棉。
  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4家经营单位环境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在整改结束后对边界及敏感点噪声再次进行监测,判断是否达标,视情采取下一步整改措施,再进行群众回访及满意度调查。
  下一步,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督促格林豪泰酒店、花之林餐厅、兄弟烤房、益民超市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直至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责成4家经营单位错峰开启相关设备,防止噪声集中排放影响周边居民。
  (二)受理编号1811:古浪县国税局家属楼院内(林业局对面)草坪被毁掉种菜。
  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反映的古浪县国税局家属楼院,由原古浪县国税局于2005年修建,属于单位职工福利房。楼院位于古浪县昌灵路社区,东依民生路,西靠昌灵路,北临丽水路,建有6层住户楼1幢,4个单元共48户,其中22户为原国税局职工家属。院内有绿化带和草坪,其中:绿化带种植柏树、榆树等树木,草坪有三块共计620多平方米。
  家属院无物业公司管理,住户自发推荐王祥仁为楼管员,协调家属院物业管理事宜。家属院住户聘请门卫人员负责院内日常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费用按每个住户1元/天收交。
  2.调查核实情况。
  该问题曾在2019年7月22日交办的第10批600号信访投诉件中反映过,整治前院内草坪杂草丛生,住户自发组织清理草坪内杂草,清理后部分居民种了花草和树木,个别居民用栅栏围成小菜园种植蔬菜,面积约300多平方米。该问题7月23日已经多部门集中整治,彻底清运了院内垃圾、杂物,拆除了临时狗棚、焚烧土炉、违规修建的车库及临时围墙,清除了草坪内种植的蔬菜和杂草,督促住户妥善处理了流浪狗,并在草坪内种植了金叶榆球、紫叶李、九月菊、福禄考等花木800余株,但由于宿根蔬菜根须未彻底清除,有芽枝再次冒出。2019年7月26日已上报办理结果。
  此次现场核查,草坪内种植的金叶榆球、紫叶李、九月菊、福禄考等花木长势良好。沿草坪周边部分地方,居民原来种植的宿根蔬菜(韭菜、小葱等)根须未彻底清除,从已翻松的土壤中再次长出绿芽枝,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3.整改处理情况。
  一是组织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人员逐户开展调查了解和宣传动员,入户28户(不在家4户),住户均表示对整治结果满意。二是积极宣传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要求,引导居民树立爱护公共环境,自觉维护小区秩序的意识。同时,古浪县税务局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住户动员会议,开展宣传动员,明确住户应遵守的公共管理规定和要求。三是清除了草坪内宿根蔬菜(韭菜、小葱等)根须,彻底消除种植蔬菜迹象。目前,投诉反映问题已解决。
  下一步,将由古浪县税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城关街道办事处跟踪督查该家属院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管理制度,督促小区及时清理草坪内及其他区域垃圾杂物,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对城区各居民小区的“脏、乱、差”以及小区内种植蔬菜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受理编号1825:凉州区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3月存在排放数据重复甚至造假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问题中数据重复问题属实,数据造假问题不属实。
  1.基本情况。
  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农大北路1号,于2010年8月3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0561110429D,法定代表人:陈宏伟,经营范围:甜叶菊品种培育及其种植技术研究;甜菊糖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甜叶菊种植及甜菊糖生产技术服务等。该公司甜菊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8月26日由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甘环评发〔2010〕79号),2014年11月11日由原武威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武市环验〔2014〕273号),污水处理站废水在线监控系统于2016年4月15日由原武威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武市环发〔2016〕142号),2017年12月18日由原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0600561110429D001P,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止。
  经现场查看,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IC+A/O工艺,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黄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2017年8月完成对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新增设IC厌氧塔1座及沼气燃烧器,将原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3月存在排放数据造假的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2019年2月20日,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与甘肃润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合同,负责CODcr、氨氮在线监测仪器运营维护,运营维护期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8月5日)未发现在线监测仪器存在问题。现场调取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核查记录表,2019年3月至8月CODcr、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均合格。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市环境监控中心、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排污单位联合开展测管协同监督检查,抽查了在线监测运维台账、企业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故障及维护等情况,调阅企业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等,对企业排口在线设备开展了质控样比对考核,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7月11日出具《甘肃省污染源测管协同监督检查报告》显示,该公司测试项目CODcr、氨氮结果评定合格。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2019年3月该公司污水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显示,2019年3月1日至31日,CODcr、氨氮数据月均值分别为130.92mg/L、6.23mg/L,月均值、日均值均达到项目环评批复的黄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执法人员调阅该公司2019年相关监测资料,2019年5月13日,委托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在线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监测报告(JW19050009)表明废水排放口CODcr、氨氮水样比对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要求。2019年5月13日,该公司委托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污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JW19050008)表明,废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均达到要求。
  2019年8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日处理1000m3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8月5日17时17分,总排口排放废水中CODcr浓度为462.422mg/L,氨氮浓度为24.4206mg/L,均达到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采样监测,并要求甘肃润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运维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对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做比对检测。2019年8月6日,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武环监测2019-08-001号)显示,CODcr、氨氮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对比监测结果合格;总排口CODcr浓度为492mg/L,氨氮浓度为28.7mg/L,均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CODcr≤500mg/L,氨氮≤35mg/L)及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据此,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排放数据造假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3月存在数据重复问题。
  执法人员调取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上传在“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数据,2019年3月1日至3月25日CODcr、氨氮在线监测数据缺失;因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不是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数据填报人员未将该时段在线监测数据手工填报至“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但市环境监控中心监控平台有该公司该时段自动在线监测数据。
  2019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上传数据与调取的废水在线设备数据存在差异。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并询问填报人员陈晓宏,部分数据重复是在系统录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规范要求填报,直接参照《企业环保云服务》平台自行上传在线监测数据,平台上传的在线监测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整数,因同一时段在线监测数据基本一致,四舍五入后数据基本一致,导致填报的在线监测数据部分重复。
  综上所述,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在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存在CODcr在线监测数据重复的问题,但2019年3月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上传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存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形。
  3.办理结果
  2019年8月5日,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黄工管函字〔2019〕29号),要求该公司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企业环境监测数据依法准确公开的重要性,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9年8月6日,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针对信访投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填报数据人员陈晓宏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取消陈晓宏当月安全生产奖、质量奖。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规范要求填报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数据,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凉州区政府责成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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