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00MB164967X9/2019-01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住房公积金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9-09-19 11:25:01 | |
成文日期: | 2019-09-19 11:25:01 | 有效性: |

省生态环境厅:
接到你厅转来甘环监信访督办〔2019〕86号反映“凉州区清水乡白塔村某养猪场环评手续不明确,气味极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养猪场为顾寿林养猪场,位于凉州区清水镇白塔村五组,修建有6栋单列式猪舍,共计1200平方米。养猪场南侧距离居民点约70米,北侧距离居民点约80米,东西两侧为农田。该养猪场现存栏生猪约270头,其中饲养基础母猪不足100头,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登记表等相关手续。
二、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在养猪场南侧道路,产生的生猪尿液收集在5座储存池内,储存池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养猪场周边异味较大。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猪场立即清理场区南侧堆存的生猪粪便,作为农家肥还田使用。要求今后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生猪粪便日产日清,修建的生猪尿液储存池全部覆盖,定期拉运处理,防止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至2019年9月15日,该养猪场已将堆存的生猪粪便和尿液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原堆放粪便场所重新更换了新土,储存池已全部覆盖。该养猪场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养猪场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督促该养猪场尽快填报、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按照《凉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已将该信访投诉问题移交凉州区农业农村局处理,建议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做好粪污的日常处理和综合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李干杰部长讲话精神,督促养殖户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尽快填报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指导养殖户提高对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畜禽粪污污染,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