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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1138G/2020-05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各部门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0-03-02
成文日期: 2020-03-02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武威市司法局 作者:武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02 17:05 浏览次数: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政治引领。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决策“三性”论证,依法依规建章立制,使全市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健康发展轨道。市委常委会议7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柳鹏任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时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定工作制度,成立协调小组,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安排。市委四届十一次全委会专题审议《关于全面实施重大项目“三性”论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见》,对项目决策法治化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建立并坚持“学法一刻”制度,专题学法18次,着力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与甘肃政法大学建立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地校共建平台、共享智库,充分利用高校人才资源提升法治建设水平。2018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武威市得分76.84分,高于全省平均分5.17分,名列全省市州第三名。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甘肃省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推荐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单位2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2个。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我市作为“甘肃省放管服改革示范市”重点培育对象,将凉州区人民政府作为“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重点培育对象。

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营造兴商、富商、安商、亲商、护商良好环境,践行“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武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629项。制定实施《武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武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等制度措施,完成与国家、省级系统对接,实现部门审批结果实时传输、跨平台共享,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类事项276项,办结212项。全面简化税务登记流程、简并登记环节全面升级办税服务举措,纳税人月网上申报比例超过90%以上,网上缴纳税款比例超过70%以上,全年新增减税30702万元健全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组织律师为35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发现反馈风险隐患110个意见建议91条。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承接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强化指导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构建权力清单体系,梳理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权力事项4422项、责任事项30462项、追责情形39261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市级政府部门保留证明事项138项,取消5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重新梳理编制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3194项,通过中国政务服务平台质检审核2941项,占92.08%;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国家、省、市、县“四级四通”。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施行,首部政府规章《武威市城区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规定》出台,《武威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获批颁布。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动报备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监督。2019年,市政府出台2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时限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强化层级监督,严格审查备案县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 

三是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制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对76件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26条。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县区政府聘请法律专家咨询委员32名,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组织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处理、行政决策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2019年,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为市政府审查合同协议6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印发《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新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效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内容分解量化为5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381个,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14期6200多人,5477名执法人员通过省政府法律知识考试,持新版证件上岗执法。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制定《武威市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40余人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印发《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聘请4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健全完善“四库”建设,开展随机抽查486次,开展联合随机抽查37次。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复议救济渠道,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出庭应诉,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2019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0件,受理195件,审结187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75件,负责人出庭103人次,出庭应诉率和法院判决裁定履行率达到100%。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重大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培育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武威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时间在40学时以上,并全部建立学法档案。多层次开展法治培训教育,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355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26场次普法知识测试9场次,参与人数达到28719人次。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全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点》,还存在以下短板和弱项:一是部门对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不及时,市、县区部门权力事项存在层级划分不清、职责界限不明等问题,推进权责清单应用不够,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二是还未完全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方面还有差距。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未完全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五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群众对我国宪法了解程度偏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六是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够,督察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跟踪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督察利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上做表率。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一刻常态化,把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学习计划,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法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8次,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期,举办为期7天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班1期。二是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谋划全市重点工作,依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领导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三个更要注重”“三个有利于”“三个统筹”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强大动能。三是强化法治督察监督考核,把法治建设列入政绩考评体系。市委、市政府坚持法治建设督察与指导并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法治建设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百分制考核赋分达到2分。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实绩档案,年度述职必须述法。把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宪法宣誓制度。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应急管理水平,坚决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与法治政府建设不适应的权力事项,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按照“兜住底线、引导预期,统筹资源、促进均等,政府主责、共享发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水平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工作,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开展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跟踪、评估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加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现信息互联共享。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监督,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五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专家、教授讲《宪法》课;组织市委讲师团和全市各级普法讲师团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巡讲;督促市县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宪法纳入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建立落实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各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六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行政争议救济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依法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高政府公信力。探索建立仲裁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七是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挂牌督办、责令整改、公开通报,以问责促尽责,以督察促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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