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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20-02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其他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0-08-27 19:59:26
成文日期: 2020-08-27 19:59:26 有效性: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武威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8-27 19:57 浏览次数:
各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普查现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普办《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甘人普办字〔2020〕20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武政发〔2020〕1号)精神,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两员”选聘培训工作
    “两员”是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和承担者,是普查方案的具体执行者,其综合素质和责任心直接关系普查的成败。前期各县区在拓展“两员”选聘路径和方式上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但从市级综合试点中也发现县区普遍存在“两员”选聘困难、人员随意变动频繁、培训质量不高和普查员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区各街道、各社区普查人员短缺的问题非常严重。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两员”选聘、培训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选聘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两员”队伍,为人口普查圆满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配齐配强“两员”队伍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人普办《关于做好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普办字〔2020〕15号)精神,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细则》要求,全面总结全市综合试点经验,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拓宽“两员”来源渠道,要充分借助各方力量,积极动员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抽调“两员”,从村(居)民委员会或者面向社会力量招聘“两员”,切实解决“两员”选聘难的问题,按方案要求足额选聘符合条件的“两员”。县区人民政府普查领导小组要发文部署“两员”选聘工作,因地制宜,按照要求真正把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年轻干练、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信任、吃苦耐劳、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选进人口普查队伍中来。确保8月底前完成全部人员的选聘工作。
    三、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两员”培训质量
    各县区要扎实做好“两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普查指导员接受集中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普查员接受集中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的时限要求。培训应围绕责任意识、法治观念、业务素质和调查技能等内容开展,明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等,通过组织模拟练习,让参训人员熟练掌握入户沟通询问技巧。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两员”培训考核工作9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管理,抓紧落实“两员”基本保障
    “两员”队伍由各县区统一管理,各县区人普办应制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考勤考评、证件管理和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任务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两员”。同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保密规定的宣讲工作,筑牢普查人员思想防线。各级普查机构要因地制宜,按照普查工作进度,对“两员”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分配,做好登记上报进程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利于“两员”开展普查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切实稳定普查“两员”队伍。要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加快落实“两员”劳动报酬,合理测算各项补贴,确保按时支付,不得拖欠。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人普办《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人普办公室将对各县区“两员”配备数量、培训质量、管理方法、劳动报酬和补贴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普查考核。特别是“两员”选聘数量及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统计督查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层层压实责任,把“两员”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各地普查清查摸底、登记复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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