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0856W/2020-05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0-03-02 | |
成文日期: | 2020-03-02 | 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武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武威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19年我局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着力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完善相关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对标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武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中国·武威”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网页,优化栏目,做好信息公开服务。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通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断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完善了网页“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双公示”等专栏,及时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各项政务信息按要求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网站开通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公开模块,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2019年,我局从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从来没有接到过服务对象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不断提升政府公文主动公开量。凡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予以公开。加强“中国·武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信息获得的便捷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中国·武威”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发布。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特点和传播优势,创新发布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现有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民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实效,提高主动公开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对有关科室、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明确责任追究,提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和担当意识。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水利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4 | 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信息公开较上年取得一定成效,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公开内容多为宏观性的、比较浅显的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互动性。政策解读工作、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对一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在公开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主动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还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3.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特别是行政权力方面,面向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政务信息在宣传形式上还比较单一。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解决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员力量、经费、技术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重点领域方面和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积极拓展政民互动渠道。积极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
3.着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下一步将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分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考核方式,形成激励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和担当意识。
4.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和操作规范,及时有效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确保依申请公开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信息知情权,避免行政争议事件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