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00MB18910951/2021-00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组配分类: | 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有效性: |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1-01-26 10: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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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要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指南》内容,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及服务方式、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双方责任”等相关内容。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要及时指导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开展签约合作,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等服务项目。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指南》要求,可根据本地实际,牵头制定签约协议参考文本,指导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
四、各县区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服务,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行压力。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威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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