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00MB19158194/2021-05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组配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有效性: |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设用地报批实行“不见面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实现用地报批“不见面”“零跑腿”“一个窗口进出”为目标,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审批系统,采取优化用地报件报送程序、完善系统功能等方式,实现建设用地“不见面审批”。同时,加快推进“甘肃省建设用地审批监管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建设用地报批环节全部通过系统远程实现,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
二、优化报批程序
(一)“不见面”报件。建设用地审查以电子报件为准,纸质报件主要作为档案保存。市州组件完成后按要求通过政务系统上报,电子报件上传后各市州即将纸质报件以邮寄方式寄送省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收件后统一移交主办处室。用地审查过程中涉及的补正文件采取传真和系统远程上报的方式开展,纸质补正文件通过邮寄方式上报。
(二)“不见面”缴费。完善规费缴纳、对账方式,用地批准后,由省厅直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向市县下发缴费通知单;市县完成缴费后,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远程上传缴费凭证,实现“不见面”缴费及对账。
(三)“不见面”下发批复。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按程序制作完成后,主办处室统一移交省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政务大厅通过政务系统下发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实现建设用地报批“一个窗口进出”。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报件资料审查。省厅从9月份开始通过自然资源“一张图”实行“带图审批”,每个地块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已审批建设用地数据库、最新影像图等进行实时套核比对,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报件质量,审查过程中要提前在相关数据库中进行自检,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早更正,确保报批用地数据真实准确。
(二)靠实各地责任。建设用地“不见面”审批以电子报件为主,各地要确保电子报件与纸质报件的真实性、一致性。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两类报件不一致的问题,将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行为,撤回用地批准文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用地审查效率。各地要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指派专人负责用地报件的办理,加快报件资料审核报批,进一步缩短审核时限。8个县级直报试点县(市)要主动作为,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报件质量和效率。
(省政府政务大厅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省政府政务大厅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受理窗口;联系人:张睿,电话:0931-8929491。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931-8611419、8766528 、8730715)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