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23000139312184/2021-05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12-13
成文日期: 2021-12-13 有效性: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3 11:32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20211029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武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21]9)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整治内容

(一)行业监管层面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重发展轻安全一遇到发展问题,就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次要位置。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安全相关要求不明确、不充分。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监管盲区。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能正确处理放管服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不硬、作风不实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企业层面整治重点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措施不细,要求不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能严格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岗前培训考核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安全投入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行为、设备设施操作和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无计划或有计划不落实等问题。三是安全风险管控难到位的问题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不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不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四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安全隐患辨识不清只重视显性隐患,不重视隐性隐患,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对历次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慢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问题。

(三)行业重点领域整治重点。

1.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领域:一是源头管理失控。企业无资质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车辆无资质、证照不全或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从事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等。二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车辆站外上客、沿途随意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擅自关闭、遮挡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屏蔽动态监控信号;旅游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远距离、长时间疲劳驾驶,擅自变更线路和目的地、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三是安全防护水平低下。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未按要求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长途客运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四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报警信息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客运站违规接纳无证、不符合进站条件的车辆经营和车辆不进站经营行为,不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按规定严格旅客安全检查和身份实名查验。

2.危险品运输领域:一是源头管理不严。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未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制度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二是本质安全水平不高。未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壁厚不达标带病运行;未按要求完成危险货物储罐监测评估、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所属车辆运输过程管控不到位,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安装符合规定的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屏蔽动态监控信号,不按要求配备押运人员;承包商、外来人员不符合资质(格)或存在安全失管;未依法登记和检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制定并落实高温、雷雨、冰冻等异常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管理措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要求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停放等问题 

3.公路运营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上跨下穿公路的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交通安全设施、照明通风设施、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布设不规范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建设单位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施工;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特殊工种人员等未取得上岗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无相应资质证件、证件不全或过期、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交通工程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和严格投入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5.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整治领域一是治超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部门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二是车货源头监管不到位。货车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年检年审环节把关不严,重点货运源头技术监控工作推进不力,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三是路面监控网络不完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安装进度滞后,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推进缓慢。四是治超联合执法不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未及时发现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工作机制。五是联动管理不到位。未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未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不够。

6.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工程建设施工工地、交通运输营运车辆、办公区等重点场所和点位火灾隐患,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1031日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1115日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对照集中整治内容,再次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116日前)。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清零”。要加强节佳期间明察暗访的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130日前)。全面总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抓手,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以“将隐患作为事故对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市局成督查组对各县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开展百日行动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要采取预警、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问责。


 

 

                                                                        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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