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00MB1850357X/2021-05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13 |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有效性: |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制定了《武威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各科室立足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武威市市场市场监管系统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组织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事件教训,扎实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系统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绷紧绷牢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三、开展方式
百日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级领导带队督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及时有效管控市场监管系统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建立情况,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制定完成情况,落实当地政府及安委会安全生产任务情况。
2.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今年以来省、市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结案、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督促所辖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特种设备方面,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落实落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设备定期检验并进行日常维护、应急预案完善并定期演练、人员持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4.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对“互联网+”等智慧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农村食品、保健食品、“三小”提升等重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做好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落实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5.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对疫苗、特殊药品、血液制品、中药饮片等重点产品监督检查情况,疫情防控相关药械物资的监督检查及落实疫情防控药械储备物资的质量安全要求情况,排查化解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情况。碳离子治疗系统使用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6.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推进重点工业产品分类监管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烟花爆竹、消防等产品抽查以及严查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具体内容按各级安委会规定要求落实。
8.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对单位内部的水、火、电、气、暖等重点方面以及库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依法进行安全管理的情况。
9.有关消防、道路、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整治方面,根据牵头部门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认真进行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于10月31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报市局综合与应急管理科。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4日)。各县区局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工作部署、查责任落实、查隐患排查、查整改进度、查隐患上报。对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任务清单,制定管控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彻底消除隐患。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6 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照企业风险隐患清单任务逐一复查。要强化执法打击力度,督促企业整改销号隐患。督查整改期间,各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要每周向市局综合与应急管理科上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17日至1月31日)。各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 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 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各科室要以“将隐患作为事故对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 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市局将组成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的督查组,对各县区局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区局也要开展相应督查。督查结束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将督查情况经带队领导审定后反馈市局综合与应急管理科。对工作开展不力、辖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科室, 将上报市安委会对其约谈警示、通报批评,并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