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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细落实集体聚餐疫情防控措施
我市落细落实集体聚餐疫情防控措施
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董丽俊 发布日期: 2021-02-02 08:21 浏览次数: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宴席承接单位和聚餐当事人“双报备”“双承诺”制度的通知》,以实施“双报备”“双承诺”制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聚餐当事人及宴席承办单位的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集体聚餐疫情防控措施。

强化“双报备”制度,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宴席举办者要提前3日向宴席承接单位报备最高控制人员数量和聚餐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是否本人参加、14日内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区等信息;宴席承接单位提前1日向所在街道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或村委会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宴席举办者提供报备聚餐人员信息。

强化“双承诺”举措,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要求宴席举办者和宴席承接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遵守《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际参加宴席人员与报备聚餐人员相一致,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如因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漏报、谎报、瞒报相关信息,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强化聚餐信息报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或村委会做好对宴席承接单位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聚餐当事人提供报备聚餐人员信息和《宴席承接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资料核查审批,禁止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宴席;安排食品协管员在宴席举办当日到宴席承接单位,对聚餐人员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参加聚餐人员与报备信息相一致,有效防止和阻断新冠肺炎疫情,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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