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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12184/2021-006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2-20
成文日期: 2021-02-20 有效性:
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0 10:23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消防安全,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2021〕1号)和《武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安发〔2021〕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23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为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市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大节会、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动交通运输行业部门、企业、广大社会群众,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冬春季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行动

1.行业重大风险大起底。一是1月底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行业、单位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摸清重大火灾隐患。二是要建立风险隐患消除“指挥长”制,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倒排工期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三是春节前,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逐一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全国两会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时限完成整改销案,新增重大火灾隐患按计划推进整改。

2.行业突出隐患大起底。一是1月25日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组织力量系统评估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摸清隐患突出单位和高风险部位底数;各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向局安监科报备。二是1月底前,各交通运输局结合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3.基层监管重点大起底。1月底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组织基层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车站、服务区、长大隧道、施工现场、施工驻地等人员车辆密集场所和单位办公楼、家属生活区进行扎实仔细的消防安全摸底排查,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切实掌握行业、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销号管控。

4.消防安全责任大起底。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专项行动,明确火灾防控的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

1.单位企业自查。1月底前,各县区域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自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单位、企业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改情况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在全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形成隐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春节前完成“对单销账”“清零管理”。单位企业自查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单位企业消防网格化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宣传氛围是否营造到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对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二是办公场所、员工宿舍、职工食堂、停车场等场所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无明火、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多合一”场所。三是人员密集场所明火使用是否管控到位,“多合一”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现象。四是公共交通、车站、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备检查、保养、维护等是否及时有效等情况。五是单位企业变电间、配电间是否门窗齐全、及时上锁,是否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是否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六是单位企业组织的集会、会议、庆典等重要活动是否严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保障预案等情况。

2.行业部门抽查。一是春节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两个清单”,按照一定比例,对行业所属单位和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二是春节、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穷尽一切手段,推动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顶格执法,并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纳入“黑名单”。

3.依责开展检查。一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检查客运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知识培训情况,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车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灭火器、消防锤等)配备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等情况;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货物运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所辖危险化学品仓库、汽修厂喷漆车间、抛光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电器设备等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设备是否齐全并按时检测确保有效,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等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等情况。二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质监部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制定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的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易燃易爆物品和火工品是否及时回收、妥善储存、专人保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大型机械油路、线路、管路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

4.推行专家检查。一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聘请消防相关专家参与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将行业所属单位的问题找准、隐患查实,并对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定期对本单位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预案演练等进行检查,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并帮助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明确治理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纳入2021年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2.紧盯治理重点。一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完善同当地公安、气象、地震、应急、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行业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公路养护及路政执法系统应建立行业内应急救援、联勤联动火灾防控协作机制,加强火灾防控能力。二是继续攻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除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拆除非法搭建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建构筑物以及铁栅栏。三是加强对行业内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要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彩钢板临建设施的火灾隐患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使用不同防火等级的彩钢板建材,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规范布设彩钢板临建设施。四是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春节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措施责任落实。二是实施警示约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企业,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三是组织媒体曝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定期在相关媒体曝光排查出来的突出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四是实行挂牌督办。行动期间,要集中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切实起到震慑违法、促进整改的作用。五是实行失信惩戒。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审批的参考依据,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担当作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紧盯看牢“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状况的调研、分析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努力维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细化百日攻坚行动标准和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媒体宣传、显示屏播放等形式,让行业单位知晓、让运输企业掌握行动的目标任务、标准措施,对标起底、对标排查、对标整治,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转变作风,履行职责。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依照《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对于攻坚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必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确保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着力提升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执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行动要求。行动期间,对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必须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追究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好的经验做法,请于4月20日前报市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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