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22300013931138G/2021-08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法治工作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2-08 | |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有效性: |
2020 年,武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 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省委、省政府《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政府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 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行重大项目 决策“ 三性”论证,依法依规建章立制,使全市各项工作步入了规 范化、制度化健康发展轨道。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 管服” 改革,及时接受、认领国家和省上下发的目录清单,认领取消、调整政务服务事项 8049 项次,在武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 4133 项,网上可办率 100%。大力推行“好差评” 制度,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多渠道、全覆盖,评价 结果全公开,全年企业和群众“好差评”评价数 10.39 万条,好评率 99.99%。 畅通“ 政民互动” 渠道,推行“7 ×24” 小时人工接听服 务,受理群众来电来访 2.4 万件,答复率 100%。深化政务公开,梳理编制政策文件、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领域等 7 大类、37 项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稳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两批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 服务事项 274 项、行政相对人可用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事项 427 项,办理告知承诺制政务事项 34068 件,减少证明材料 35012 件。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 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 乱作为,严厉惩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130 余人次。完善社 会监督机制,聘请 40 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各级行政 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健全完 善“ 四库”建设,开展随机抽查 317 次、抽查对象 3509 户,开展 联合随机抽查 86 次、抽查对象157 户。 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营造兴商、富商、安商、亲商、护商良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武威市 2020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注册 各类市场主体 2. 11 万户,同比增长 29.49%。优化税务登记流程, 创新推出“容缺受理”“税务专邮” 特色服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 费 36168 万元;扩大“银税互动” 受惠面,为中小微企业累计解决 贷款 74.36 亿元,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难题。依法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落实 2019 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奖补 80 万元。持 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努力为民营企业当好法律参谋。
(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地方立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突出地方特点,用足用活地 方立法权限,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 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0 件,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于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武威市建筑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后,正在进 一步修改完善。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政府出台 3 件规范 性文件,均按时限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 100% 。强化层级监督,严格审查县区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14 件。二是全面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 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 制度,确保“ 五大程序” 落实到位。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市政府通过的 102 件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市、县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 32 名,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畅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发表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意见。2020 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审查合同协议 17 件,审查规范性文件 3 件,参与立法论证 35 人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执法体制 改革。调整公布 34 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确认权力事项 4364 项、责任事项 30168 项、追责情形 39665 项。确认公布行 政执法主体 400 个,核发行政执法证 7764 个。 二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向“信用甘肃” 累计公示执法信息 56764 条。积极构建“ 法制审核+法律顾 问”法律审核机制, 以审核促执法质量提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评查和优劣执法案卷评选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 51886 宗,确定优秀卷 38389 宗。三是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大力度解决涉及城乡土地规划建设 和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处理各类遗留问题用地28 宗2982 亩,为 30 家企业化解了用地难题;累计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29 亿 多元。四是依法依规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关于依法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实施意见》《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的若干措 施》,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执法司法行为,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案 件 110 起。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践行“ 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理念,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 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出庭应诉率和法院判决裁定履行率均 达到 100%。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76 件; 出庭应诉 120 件,机关负责人出庭 16 人次,履行法院判决裁定 120 件。二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 马有信调解工作法”。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规范有序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渠道,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三是推动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和 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 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当事人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五)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重点。严 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党委(党组)会前学法、 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 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学习计划。紧紧抓住领导干部“ 关键少数”群体, 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主力群体,在校青少年新生群体,企业从业 人员、村(居)民社会群体,强化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举办 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 12 次、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班 2 期,组织全 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考试 2 场次。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 式。推动实施全市 10 万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武威日报》 开设“讲好法治故事、建设平安武威”专版,在武威电视台开设“ 与 法同行”栏目;开展 2020 年“ 12·4”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武威”书画摄影展览,展出作品 180 件。三是提升法治宣传效果。通过发放资料、专题宣传、举案说法、旁听庭审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宣传 3985 场次,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 412 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 72 万份(册),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 90%以上。
二、2020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执法单位还存在执法监管时严时松、处罚裁量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 “放管服” 改革中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以及监管实效性不强等问 题;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法治宣传教 育针对性不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利企便民政策宣 传解读不足,知晓率不高。四是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指导不够及时, 跟踪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督察利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五是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
三、2021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 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 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是靠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 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研究制定《法治武威建设规 划(2021—2025 年)》。强化督察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武威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进程。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 面清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推进法治政 府建设。制定实施《武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制定《武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深化行政复议 体制改革。坚持守正创新,命名一批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八五” 普法规划,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全力推动民法 典的贯彻实施。加快制定《武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夯实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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