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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856W/2021-021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5-08
成文日期: 2021-05-08 有效性:
武威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5-08 15:51 浏览次数:

 

武威市水务局为武威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水利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各类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水利投资项目。
      2.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规定权限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强行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防洪工程设施检查。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反恐怖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及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协调指导拟定行业节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市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规定权限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招投标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组织灌区续建与配套、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管理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化工作。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土流失监测,按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指导、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河道采砂和治理、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审批论证、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监督引水式水电站下泄生态基流。

8.承担市河长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河长制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市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河道采砂和治理开发。

9.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划计划与水土保持科、水政水资源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与农村供水科、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7个职能科(室),下属单位有市水政执法支队、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市河湖管理中心、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技术中心、市水利信息中心、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中国农业大学石羊河实验站、市西营河专用输水渠管理站8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督办督查、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信访、印章管理等工作,并指导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局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市性会议、局务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组织局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宣传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化规划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制度;协调局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局重要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局值班工作;负责拟订市级水利部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水务局年度部门决算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负责拟定市级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国有资产报告。指导局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负责局属单位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考核;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组织指导水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局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和疗休养工作,负责水利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表彰奖励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外事工作。

负 责 人:闫  韬  

联系电话:0935-2117668

2.规划计划与水土保持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定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审查审批全市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和市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含专项基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建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负责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中央和省级水利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水利项目利用金融信贷资金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参与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等水利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务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拟订全市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指导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

负 责 人:马丽华  

联系电话:0935-2117617

3.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协调指导拟订行业节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市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 责 人:叶永国  

联系电话:0935-2117713

4.水政水资源科

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全市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权制度建设;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组织指导地下水起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承担市级审批和流域机构审批取水户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组织全市跨县区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建议,指导县区开展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组织研究拟订水利综合性政策,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报备等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调处跨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负 责 人:苏兴礼  

联系电话:0935-2117616

5.河湖管理科

指导全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河湖、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审批,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全域无垃圾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 责 人:王生科  

联系电话:0935-2117052

       6.建设管理与农村供水科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贯彻执行中央、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负责市水务局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全市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指导全市重要河流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水闸等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参与编制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的除险加固规划或实施方案;参与涉及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科技奖励、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管理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化工作,指导局属科研机构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和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推动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指导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配合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稽察。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

负 责 人:高  霞  

联系电话:0935-2117662

7.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

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反恐怖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及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御洪水和抗御早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

负 责 人:王清元  

联系电话:0935-2117021

市水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及其设施的保护管理进行监督。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它行政措施。调解处理县际边界和市内较大水事矛盾纠纷;依法查处跨县区水事案件及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水事案件,承办上级水政监察机构交办的水事案件等。

负 责 人:曹军元  

联系电话:0935-2117001

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武威市中心灌溉实验站)主要职责为:负责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咨询、开发与服务;开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行业用水定额等调查研究;负责全市灌溉实验及节水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等。

负 责 人:毕文涛  

联系电话:0935-2117709

市水利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水利信息化、水利网络安全、水利通信业务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水利政务内外网、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武威市水利数据中心基础信息库建设、数据分析处理、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水利综合计划、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水利统计的日常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张全才  

联系电话:0935-5815118

市河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落实“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提供技术支撑;参与全市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为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负 责 人:俞建全  

联系电话:0935-2117623

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技术中心主要职能为:宣贯国家有关水利工程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水利工程技术验收提供服务;为县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掌握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动态,定期向市水务局报告;参与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负 责 人:段生荣  

联系电话:0935-2221092

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主要职能职责是: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规划编制、水质检测和日常供水保障等工作;指导开展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承担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供水技术服务。

负 责 人:董平国  

联系电话:0935-5815119

中国农业大学石羊河实验站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实验站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维护实验站各类仪器设备;指导全市灌溉试实验及科技示范工作,促进中国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在武威的转化运用;完成市水务局和中国农业大学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张  霁  

联系电话:0935-2117052

市西营河专用输水渠管理站主要职责是:承担西营河专用输水渠四干分水闸至民勤蔡旗断面38.31公里渠道日常巡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证专用输水渠正常输水;承担抗旱防汛物资的采购、仓储、应急抢险等工作,为抗旱防汛提供物资服务和支持。

负 责 人:张同桥  

联系电话:0935-5815115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张兴芳  

联系电话:0935—21176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水务公共服务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等车次到达)。

节假日值班电话:0935—21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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