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20600MB0523338C/2021-033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信息公开办 | 组配分类: | 年度公开要点 |
文件编号: | 武政办发〔2021〕50号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有效性: | 有效 |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现将《武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以高效率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市级规划,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2021年10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县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重点做好历年来本县区和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的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武威规划纲要”栏目,集中展示各县区各部门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各级机关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编制公布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围绕建设数字政府,建成智慧武威“城市大脑”,推动要素整合和流程再造,融合共享业务数据,取消归并和压缩审批环节,大幅压减办理时限,推进“一网通办”向基层延伸,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二期建设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财政资金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各县区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各类资金拨付文件的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扩大预算绩效公开范围,做好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的公开,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相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在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按照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本县区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信息公开格式,切实做好中标价格的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化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准确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专题(栏)集中公开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细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优化细化各级各类入学招生考试及转学信息的公开,各县区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辖区内各学校招生方案、招生人数、转学程序、学校情况、录取人数、录取分数、政策照顾考生名单公示等信息。市教育局要对我市现行有效的政策性照顾录取文件进行梳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进行主动公开,并配发政策解读材料,未向社会公开的文件不得继续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深化集体土地征收的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升、以公开补短板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要求公开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信息,做到环节一步不差、文件一个不少。市自然资源局要发挥掌握信息全面具体的优势,扎实做好征地批准文件及按规定应公开征地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充实完善武威市征地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各县区对新制作的征地拆迁信息要及时公开,切实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在本县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动公开,并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辖区所有征地拆迁信息补录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信息公开。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的起草、宣传、培训、实施等情况的公开。各县区各部门应全面公开自然灾害救助、突发事件、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与活动方案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各主管部门负责职责领域内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或修订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各县区参照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规定,推进本县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实效
(十)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工作。围绕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部署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发布外,还应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严格落实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重点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围、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同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依托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及在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窗口)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各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做好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各行政机关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设立政民互动或意见征集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拟制发文件的意见,助力政策完善,从源头上避免负面舆情的发生。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加强留言办理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三)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决策信息。制定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参照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单位公开发布的行政法规文本。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应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对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的调整完善,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不能以文件已失效为由删除。(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持续推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管办水平。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确保不再单独办站的县区部门和乡镇政府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提升政策文件检索精准性,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县、区政府至少应保留微博、微信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与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优化市政府公报赠阅结构,积极向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提高公报知晓度、使用率和服务效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加强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加强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工作,推动案件审理标准一致化、规范化,形成全市范围内案件审理统一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梳理制定年报编写质量考核指标。同时,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二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完善,确保目录涉及事项完整,逐一对照目录抓好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教育招生录取、土地房屋征收、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事项,确保全部公开。要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各个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完成、信息同步公开。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各县区政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做好村(居)务公开,指导村(居)委会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基层自治信息,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互融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标准,指导推动在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严格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二十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对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狠抓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用足用好考核结果,提高考核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行政机关在接到本工作要点后的20天内,要及时组织起草制定本机关的工作要点,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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