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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00MB17287222/2021-036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7-12
成文日期: 2021-07-12 有效性: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信息来源: 应急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1-07-15 16:49 浏览次数:

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从15个方面列举了81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有关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应用,规范《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对《判定标准》中重点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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