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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务服务“一本通”
索引号: 11622300K424243410/2022-000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组配分类: 政务服务“一本通”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1-11
成文日期: 2022-01-11 有效性:
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事项一本通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1-11 11:22 浏览次数:

   

1.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1

2.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5

3.公租房租金收缴办事指南……………...……………………10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14

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19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24

7.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办事指南…………...………………28

8.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办事指南…...……32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37

10.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办事指南………….....………44

1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办事指南….....…48

12.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53

13.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事指南……………………………………...…………58

1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收缴)办事指南…....………63

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减免)办事指南………....…67

16.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利用服务审批办事指南…....…72

1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审批办事指南..75

18.供水报装审批办事指南……………....……………………77

19.热力报装审批办事指南………………....…………………79

20.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情况审批办事指南………....………82

21.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审批办事指南…………...……84

22.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表彰或者奖励审批办事指……………………...………88

23.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

表彰奖励审批办事指南………………………..…………92

24.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审批办事指……..…………96

2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办事指南…………………101

2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审批办事指南………106

2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审批办事指南………111

2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注销审批办事指南………116

29.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处理服务审批办事指南…………………………………121

30.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办事指南127

31.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审批办事指南134

3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指南…………………139

33.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办事指南……………………………144

34.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的审批办事指南………148

3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的审批办事指南154

36.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的审批办事指南………159

37.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办事指南…………163

38.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169

39.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审批办事指南……………………………………………174

40.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办事指南(179

41.因工程建设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184

42.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审核审批办事指南………………………………………188

4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方案审核审批办事指南…………………………………193

44.因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198

45.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办事指南…………………………………………………202

46.存量房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207

47.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211

48.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标注等级三级)办事指南……215

49.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标注等级三级暂定)办事指南220

50.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办事指南……………………224

51.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备案办事指南……………………228

52.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232

53.新建商品房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236

54.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240

5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244

56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事指南249

57.政府投资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253

58.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办事指南…………………………258

5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62

60.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办事指南……………268

6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

合并办理)办事指南……………………………………273

62.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办事指南………………278

6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办事指南……………283

64.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办事指南…………………………287

65.人防警报试鸣办事指南…………………………………290

66.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指南……………………………293

67.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办事指南……………………………295

68.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审查办事指南……………………………………………297

69.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事指南………………………301

70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事指南………………………306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717007000

2.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 注

1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登记表(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认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地稳定就业年限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收入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公租房复审资格协查函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受理条件: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材料齐全。

五、法定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六、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是否需要到现场调查?

答:需要。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确认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确认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确认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717009000

2.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  注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认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地稳定就业年限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收入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公租房复审资格协查函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受理条件: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材料齐全。

五、法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规定: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六、常见问题

问: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答: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确认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确认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确认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公租房租金收缴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717009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  注

1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3

非必要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受理条件: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材料齐全。

五、法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六、常见问题

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是否能够代办?

答:必须是同一户口家庭人员持户口簿及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是同一户口簿的家庭须持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进行办理。

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06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含消防设计)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等)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规格:根据图纸实际规格确定。

份数:1

必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规格:根据实际规格确定。

份数:1

必要

3

建设资金满足施工需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纸质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4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等)

纸质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5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6

用地批准手续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4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六、常见问题

问题:该项手续由哪个单位申请办理?

解答:该项申批事项由建设单位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问题:该项申批事项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解答:仅限于中央在甘和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建设项目,其他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23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4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是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电子

原件

电子版1

必要

2

建筑垃圾消纳场接收证明或协议(合同)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3

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量清单等可以确定工程面积及土石方弃置量的证明材料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5

有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和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的资料(保洁协议或自有保洁车辆权属证明)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6

施工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7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8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电子

原件

电子版1

必要

9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电子

复印件

电子版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题:申请人所递交材料不全,材料有缺失。

解答:口工作人员现场予以指导办事群众准备完善相应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200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51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是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评定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涉及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纸质、电子

原件

纸质规格:根据图纸实际规格确定。

份数:1

必要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办结,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

五、法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六、常见问题

问题: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那些项目进行查验?

解答: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154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9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拟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平面图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2

关于XXX(项目名称)拆除(报废)的请示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3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表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4

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施工方案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需拆除、改造、报废的人防工程;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自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六、常见问题

问题:对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的行为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解答: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问题:地道式早期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迁建、加固也要报批吗?

解答:地道式早期人防工程是我市人防工程防护体系的有效构成部分,任何单位的任何项目如果涉及地道式早期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迁建、加固,都必须报批。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1546.html(政务服务网无事项)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2002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是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易地建设审批流程图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审图后提供)保障性住房、医疗和养老机构等特殊建筑的证明文件

纸质、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非必要

2

(审图后提供)工程施工图和项目特征表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审图后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3

必要

4

(审图前提供)项目规划许可结果文件(两证一书)

纸质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5

(审图前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纸质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6

(审图前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请示件(附评估报告)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在办理两证一书后,先提供审图前资料,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单位依据人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

2、待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提供全部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三部分第9: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第三部分第(九):依法修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要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六、常见问题

问题:哪些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可以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解答:(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的单位或个人自用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五)政府直接实施的科教城示范项目,予以免收。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需减免时,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7.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52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含有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根据资料实际规格确定。份数:1

必要

2

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根据资料实际规格确定。

份数:1

必要

4

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已并入施工图审查的,按要求提供)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根据资料实际规格确定。

份数:1

必要

5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五、法定依据:

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常见问题

问题: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的特殊建设工程有哪些?

解答:(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1754.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1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防空警报拆除申请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5

必要

四、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即可受理。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五条: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六、常见问题

问题:办理该项手续需要缴纳费吗?如果有,需要缴纳哪些?标准是什么?

解答:该项审批事项无需缴纳费用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5.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2001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各级人防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

二、办理流程

结建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图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审图后提供)防护设备订购合同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2

(审图后提供)工程施工图(蓝图及CAD电子版)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审图后提供)人民防空工程项目概况表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0

必要

4

(审图后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5

(审图前提供)项目规划审批结果文件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6

(审图前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在办理两证一书后,先提供审图前资料,办理修建人防工程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依据人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2、待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提供全部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三部分第9: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第三部分第(九):依法修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要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六、常见问题

问题:办理该事项是否收费

解答:否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专家评审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Xxx(项目名称)初步

设计

纸质、

电子

原件、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2

关于XXX(项目名称)初步设计的请示

纸质、

电子

原件、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提出开工报告,并附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第二部分、第(二):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调整为: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由国家人防办审批。上述以外的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是否审批和审批权限由省级人防办确定。

六、常见问题

问题: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解答: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由国家人防办审批。上述以外的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是否审批和审批权限由省级人防办确定。目前甘肃省人防办没有明确市本级批复的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规模。基本都需上报省级人防部门批准。

问题: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主要有哪些?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以及社会投资或招商引资建设独立建设的人防工程。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可行性研究

报告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专家评审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xxx(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

纸质、

电子

原件、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2

关于XXX(项目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件

纸质、

电子

原件、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10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10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19971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提出开工报告,并附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第二部分、第(二):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调整为: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由国家人防办审批。上述以外的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是否审批和审批权限由省级人防办确定。

六、常见问题

问题: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解答: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由国家人防办审批。上述以外的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教育训练基地是否审批和审批权限由省级人防办确定。目前甘肃省人防办没有明确市本级批复的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规模。基本都需上报省级人防部门批准。

问题: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主要有哪些?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以及社会投资或招商引资建设独立建设的人防工程。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收缴)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25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是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方案核定通知书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规格:其他。

份数: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

五、法定依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因此,各地征收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第一条、第五条 第一条从201761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执行,本通知所指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六、常见问题

问题: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流程?

解答:享受免征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地级市(州)财政部门核准。严禁扩大范围和违反程序减免,对不按规定范围和程序要求擅自减免的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11/5/art_412362_40715.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定(减免)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25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方案核定通知书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规格:其他。

份数:1

必要

2

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申请

纸质、

电子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

五、法定依据:

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因此,各地征收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税法〔201740号)第一条、第五条 第一条从201761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执行,本通知所指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六、常见问题

问题:哪些建设内容可以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解答: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要求。以下内容可以减免:1.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2.医院门诊、住院用房,大、中、小学教学用房;3.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4.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建设项目。7.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享受免征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报市财政局、住建局审核。

问题: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流程?

解答:享受免征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地级市(州)财政部门核准。严禁扩大范围和违反程序减免,对不按规定范围和程序要求擅自减免的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11/5/art_412362_40715.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利用服务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34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是否收费:否

6.到场次数:0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法定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三、常见问题

问: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许多基础性的工作开展不够,供排水管网老化,失修严重,管网更新改造进展滞后于城市供排水良性发展的需求,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中水配套输水管网建设力度不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地下管廊的使用和维护职责不明。

答:拓展融资渠道、规范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37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是否收费:否

6.到场次数:0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法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

三、常见问题

问: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许多基础性的工作开展不够,供排水管网老化,失修严重,管网更新改造进展滞后于城市供排水良性发展的需求,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中水配套输水管网建设力度不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滞后。

答:拓展融资渠道、规范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供水报装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28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是否收费:否

6.到场次数:0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法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36

三、常见问题

问:资料有缺项,能否提前受理?

答:可按照容缺受理方式受理。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热力报装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32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是否收费:否

6.到场次数:0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法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36    

三、常见问题

问:微信、支付宝可已缴费码?是否享受提前缴费折扣?

答:1.线上缴费:用户可通过微信(1.关注武威热力选择缴费我要缴费输入用户编码,核对姓名、地址、年度、面积、金额,全部信息无误后即可缴费;2.登陆微信,在微信界面点击中的支付,在支付界面中点击生活缴费点击供暖费选择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即可缴费)、支付宝(打开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点击暖气费缴费单位选择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即可缴费)、网上银行(甘肃银行武威分行线上电子银行渠道:甘肃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微信小程序;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农业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2.线下缴费:1.西大街营业室,地址:西大街保险公司对面农行西街营业室;2.民族街营业室,地址共和街西口往北50米农行民族街营业室;3:体校换热站营业室,地址:市体校换热站二楼;3.城区集中供热公司客服中心营业室,地址:新城区玄武街街道办事处南侧。3.银行网点:农业银行、甘肃银行武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威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营业期间正常代收热费。 注意事项:热用户到缴费网点缴纳热费时需提供用户编码或携带历年缴费票据进行缴费,可同步享受提前缴费折扣。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情况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17038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是否收费:否

6.到场次数:0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法定依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三、常见问题

问:公示期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疑难问题。

答:在网站下方接受群众提出疑难问题,随时予以解答。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工程建设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

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

奖励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817003000

2.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 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规章】《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法定依据:【规章】《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并帮助完善补充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817004000

2.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 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五、法定依据:【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并帮助完善补充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

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817002000

2.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五、法定依据:【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 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并帮助完善补充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717004000

2.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记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法定依据:【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4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筑垃圾消纳场接收证明或协议(合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量清单等可以确定工程面积及土石方弃置量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有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和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的资料(保洁协议或自有保洁车辆权属证明)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施工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8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9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法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不齐全,材料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流程并帮助准备完善相应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5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3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8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71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20173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10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5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2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1. 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10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注销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5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原件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注销说明材料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水许可的注销手续:(一)排水户依法终止的;(二)排水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排水许可证被吊销的;(三)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且未延续许可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排水许可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10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3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告知承诺书

原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主要技术方案及检测、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证明

原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3

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人员证明材料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4

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或合法的水域清扫船只的证件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5

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机械、设备、检测计量仪器、环境监测设施材料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6

机械设备清单及其所有权证明、车辆密闭运输照片、车辆安装行使作业记录仪照片或证明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作业质量规范

原件件

A4

一式两份


8

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或船只停放场所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四、受理条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第十九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二)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三)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第二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 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不齐全,材料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流程并帮助准备完善相应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6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政府对该建设项目的各项指标调整的会议纪要或简单资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国务院令第676号《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五、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8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不齐全,材料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流程并帮助准备完善相应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2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设单位提交的拆迁方案(附图)及过渡期间采取的措施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环卫设施拆迁协议,根据规划需复建的,应提供复建承诺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企明确环卫设施复建或配套建设情况的控规、红线等规划资料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5

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房屋拆迁许可证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6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不齐全,材料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流程并帮助准备完善相应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5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需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活动的须提供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项目立项批文或同级及以上政府批复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3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五、法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3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准备不齐全,材料材料缺失严重

答: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办事群众准备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古树名木迁移后养护措施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项目立项文件、规划红线图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3

施申改动市政设施燃气申申请报告(说明迁移古树名木的理由、地点、数量、时间、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报告或会议纪要等)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法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的审批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申请人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情况,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或租赁情况,企业工商登记和资本结构情况的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第五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质量保障和安全用气服务制度等。(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以上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重新申请)的审批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申请人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情况,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或租赁情况,企业工商登记和资本结构情况的说明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第十二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重新申请经营许可:(一)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二)燃气经营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

  1. 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的审批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8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1.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二)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并帮助 

完善补充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城市排水指导意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建设项目)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对桥梁、隧道的沉降和位移的监测方案(涉及挖掘城市,并需在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区域内申请的挖掘项目)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设城市排水指导意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建设项目)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挖掘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放样资料等(涉及挖掘城市道路)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占用城市道路的平面图(涉及占用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市政设施建设的设计文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11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订)附件第109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五、法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1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1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第二条第(二)项: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0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设施改动情况说明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改动方案,方案中应明确保障安全施工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及保障用户安全正常用气和安全恢复供气的措施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施申改动市政设施燃气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五、法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11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

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10002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车载货物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视车辆装载货物而定)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气;桥涵安全监护协议(涉及桥涵)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桥体安全保护措施及专家专题论证意见(涉及桥梁路段)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申请资料齐全;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确需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车辆行驶路线、时间已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同意;四、保护道路措施得当可行。

  1.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1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

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47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停水通告发布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后续供水保障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工程施工图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工程实施或设备维修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内容填写真实完整且有相应部门盖章

6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受理条件: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 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条: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可停业、歇业。《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材料准备不齐全,材料材料缺失严重

答: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办事群众准备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因工程建设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7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项目完工后恢复协议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拟建项目施工平面图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文件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树木。    

五、法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

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6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供水设施迁移、改建方案审查会议纪要或后续供水保障方案(重大改建项目应进行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后续供水保障方案、压力管需征询原管线设计单位同意)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供水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位置平面图及详细资料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工程建设设计批复

(方案设计批复)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拆除、移动城镇供水设施方案审核的申请表)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201310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

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16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排水设施迁移、改建方案审查会议纪要(重大改建项目应进行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压力管需征询原管线设计单位同意)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排水设施迁移、改建设计方案(重大改建项目应进行多方案比选,方案应包括建、构筑物与市政排水设施平面图、剖面图、水力计算、污水运行影响评价)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压力管需征询原管线设计单位同意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4

排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规划部门许可排水管位迁移书面意见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6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的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自20141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201310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因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7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古树名木移植专家论证意见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非必要

4

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因特殊原因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环境照片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7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因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

五、法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相应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

供水的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3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该事项需经局务会研究,现场查看、公示及上会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停水通告发布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2

后续供水保障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3

工程施工图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4

工程实施或设备维修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5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6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19947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六、常见问题

问: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材料有缺失。

答: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熟悉材料清单,帮助完善申请材料。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其他事务代办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2080935-22981400935-2253434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存量房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3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116128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存量房抵押合同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2

权利证书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3

抵押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必要

4.

银行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房屋买卖需要抵押贷款的。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常见问题

问:为什么要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答:房屋网签备案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69753230935-229820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3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116128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买受人身份证明

原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出售人具备售房资格。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常见问题

问:如何办理网签?

答: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合同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备案。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116128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标注等级三级)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1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随机抽查的在申请备案之日前3年内评估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买受人身份证明

原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2)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1)在申请备案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五、法定依据:

《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12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六、常见问题

问: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为几级?

答: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69753230935-229820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标注等级三级暂定)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1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随机抽查的在申请备案之日前3年内评估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原件


必要

2

评估师证明(如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总人数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则不提供)

原件


必要

3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必要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复印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十一条 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法定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十一条 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常见问题

问: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为几级?

答: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69753230935-229820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5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1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营业场所证明(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原件、

复印件

A4

1

必要

2

变更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经纪、策划、中介、顾问等字样)

原件、

复印件

A4

1

必要

3

审批型信用承诺书

原件

A4

1

必要

4

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承诺书

原件

A4

1

必要

5

备案登记表

原件

A4

1

必要

6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正、副本

原件

A4

1

必要

7

公司工商变更证明材料

原件

A4

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法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房地产经纪的概念?

答: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5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1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工商注销证明

原件

A4

1

必要

2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正、副本

原件

A4

1

必要

3

备案登记表

原件

A4

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法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房地产经纪的概念?

答: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3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1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复印件

A4

1

必要

2

房屋租赁合同

原件

A4

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租赁房屋不存在禁止出租情形。

五、法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房地产经纪的概念?

答: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新建商品房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3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116128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2

房屋抵押合同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已达成房产抵押意向,签订抵押合同

六、常见问题

问:该申请办理项目是否收费?

答:否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116128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3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116128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2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3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


必要

4

购房票据(进监管账户)

原件、

复印件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已经具有依法办理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且产权明晰无争议。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常见问题

问:如何办理网签?

答: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合同通过系统自动完成备案。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116128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50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原件

A4

1

必要

原件

备查

2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原件

A4

1

必要

原件

备查

3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

A4

一式两份

必要

原件

备查

4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原件

A4

1

必要

5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原件、

复印件

A4

1

必要

6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蓝图)、测绘报告

原件、

复印件

A4

1

必要

7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原件

A3

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8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六、常见问题

问: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那些条件?

答: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935-69753230935-2298201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22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4.办件类型:承诺件 到场次数 0

5.承诺时限:20工作日

6.特别程序:无

7.咨询电话:0935-22982080935-2298140

8.投诉电话:0935-12345

9.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藏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审批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0.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纸质

材料

介质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需要临时占用地点、面积、期限以及占用的类型,并附占用地点平面图

申请人自备

1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电子

必要

申请单位或个人和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临时性建筑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申请表

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材料下载:示例表格

申请人自备

1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市政道路、规划、绿化、交通、同意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

材料类型:原件

材料形式:纸质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一、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二、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或临时搭建;三、不影响交通,不破坏道路、绿化以及各类设施;四、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五、法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1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常见问题

问题: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案:(一)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二)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三)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政府投资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1017006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初步设计文件及

概算书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份

必要

2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

报告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份

必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根据相关文件实际规格确定。份数:1份

必要

4

工程勘察报告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份

必要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项目法人(单位)应当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并依法合规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达到相应深度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法定依据:

1、《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97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0号)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的项目外,不分使用资金限额,一律下放由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并将原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4、《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甘肃场区、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二)对于省属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对于省属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省属政府投资项目限额划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新建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

六、常见问题

问题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由哪个部门申报?

解答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由建设单位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复。

问题审批要件中的技术审查报告由哪个部门出具?

解答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报告应由本省的甲级设计院出具。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7_33690.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7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0

必要

四、受理条件:

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五、法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3号)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题需要提交规划许可证吗?

解答不需要,只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即可。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gszw/ssqd/bmsx/bmsxlist.do?webid=10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17006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2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附属文件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4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5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纸质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根据相关文件实际规格确定。份数: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10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44日建设部令第2号,2009101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作如下修改:

解答、名称修改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二、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删去公安消防。三、第五条第一款增加一项(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四、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问题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解答(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7_31739.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80002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根据平时使用用途,消防、卫生、治安(旅店业)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份

非必要

2

人民防空工程产权人、隶属单位出具的允许使用人防工程场地证明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份

必要

3

人防工程平时利用审批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2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人防工程已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齐全,即可受理。

五、法定依据:

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实行审验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进行审验,并按规定收取审验费。禁止无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原批准使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常见问题

问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平时可以无偿使用吗?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文件颁布)、《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有人防工程凡已具备平战结合使用条件或通过改造可以平战结合使用的,都应本着因地制宜、以用促管的原则,鼓励单位或个人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的约定,向工程隶属单位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因战备需要,工程隶属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无条件将人防工程移交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问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能对外出售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属于国防工程的一部分,产权归国家所有。结合地上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利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国家及甘肃省均没有人防工程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因此不能出售。

问题人防工程平时租赁使用,有租赁年限要求吗?

解答人防工程租赁年限不得超过法定年限。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1.2“防空地下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按50年采用。当上部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时,防空地下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上部建筑结构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11/11/art_412357_40922.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

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80005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要件齐全,即可办理

五、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1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1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实施,根据20171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4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九条、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发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和监督方案。

六、常见问题

问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所需资料有何特殊要求?

解答质量监督委托所需资料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所需资料。考虑的人防质量监督所需基本表格的统一推广使用,我们将国家人防办印制的系列表格上传到了办理要件中,请各县区下载使用。另外,基于人防工程建设基本信息保密需求,质检机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

问题是否可以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合并到房屋工程的质量监督资料中?

解答不可以。基于人防工程战备管理需求,应当单独成册,列入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纳入战备档案管理。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11/30/art_412357_41185.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1080004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2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要件齐全,即可办理

五、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1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1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实施,根据20171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4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2003〕国人防办字第18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备案材料报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六、常见问题

问题办理该项手续需要缴纳费吗?如果有,需要缴纳哪些?标准是什么?

解答办理该事项无需缴纳费用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7_34784.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1017016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纸质、

电子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2017928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响应情况;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五)评标报告;

(六)中标结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法定依据: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2017928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响应情况;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五)评标报告;

(六)中标结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常见问题

问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否收费

解答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7_33833.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防警报试鸣日宣传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80013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5、投诉电话:0935-12345

6、主动服务频率:一年一次

7、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并在试鸣前5日以前发布公告。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核防空意识,使公民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核和技能。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全省警报试鸣日为每年918日,并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试鸣日五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常见问题

问题人防三种警报信号如何正确识别及含义?

解答空警报分为三种即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预先警报是人防指挥部根据空中敌情判断敌可能空袭本市时发出的预告性警报信号首先长鸣36秒再停24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就是探明敌空袭即将进入本市时发放的警报信号声音听起来是连续急促的短音6秒停6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也是三分钟。解除警报就是判明敌空袭已经结束且没有其他威胁的时候发放音响规定为一声持续三分钟的长音。防空警报是战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时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的基本手段。平时可担负防洪、防震等自然灾害和应付突发事件等紧急任务为抢险救灾服务。一年一度的防空警报试鸣是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增强干部群众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防警报试鸣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80012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5、投诉电话:0935-12345

6、主动服务频率:一年一次

7、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并在试鸣前5日以前发布公告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全省警报试鸣日为每年918日,并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试鸣日五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常见问题

问题人防警报试鸣一年几次?

解答1次。

问题:人防三种警报信号如何正确识别及含义?

解答:防空警报分为三种即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预先警报是人防指挥部根据空中敌情判断敌可能空袭本市时发出的预告性警报信号首先长鸣36秒再停24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空袭警报就是探明敌空袭即将进入本市时发放的警报信号声音听起来是连续急促的短音6秒停6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也是三分钟。解除警报就是判明敌空袭已经结束且没有其他威胁的时候发放音响规定为一声持续三分钟的长音。防空警报是战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时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的基本手段。平时可担负防洪、防震等自然灾害和应付突发事件等紧急任务为抢险救灾服务。一年一度的防空警报试鸣,是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增强干部群众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防法制宣传教育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80009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5、投诉电话:0935-12345

6、主动服务频率:按照年度人防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实施

7、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二、法定依据

《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810日修订通过,自2012101日起施行)第三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常见问题

问题此事项是否收费?

解答该事项无收费标准和依据。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11/11/art_412362_40947.html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2080010000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5、投诉电话:0935-12345

6、主动服务频率:按照市级年度人防教育计划实施

7、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二、法定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当安排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制定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常见问题

问题此事项是否收费?

解答不收费。

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18号武威市人民政府院内北楼二楼208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五、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

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80007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9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现场勘查(各级人防办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工程施工图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2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等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报建请示件

纸质、

电子

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3

项目规划许可结果文件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4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纸质、

电子

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A4一式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要件齐全,即可受理。

五、法定依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第三部分第(七)、第六部分第(十九):城市建设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完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机制。凡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要征求人民防空部门意见。

六、常见问题

1、问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兼顾人防的具体比例是多少?

解答根据《甘肃省省域人防体系规划》和甘人防办发(202069号文件,轨道交通按照100%兼顾人防需求;地铁周边商业开发区兼顾比例不小于70%;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兼顾比例不小于60%,其他独立建造的地下空间兼顾比例不小于40%

2、问题那些项目要兼顾人防需求

解答只要是单独开发利用的地下建筑项目,都需要兼顾人防需求,譬如地下交通干线、城市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和绿地及道路下的开发项目。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78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000117057000

2、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许可类型:承诺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

及描述

备注

1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2

甘肃省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表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3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4

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5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自有机械无需提供)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6

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7

 

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8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9

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司机、信号、起重)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10

安装验收资料

纸质

原件

份数:1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受理依据:根据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2、受理条件:安装单位已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械安装时间。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五)项,安装单位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材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六、常见问题

问题: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验收后是否有时间限制?答案:有,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26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23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00K4242434103621017022000

2、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许可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武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否

8、到场次数:0

9、咨询电话:0935-22981400935-2253437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办理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可乘坐6路、14路、16路、19路、25路等车次到达)

13、特别程序:无。

二、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

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部门

办理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即办

政务大厅

政务大厅

备案单位在政务网按要求上传相关备案资料

受理

办理

即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建设工程管理相关科室

备案单位按要求上传资料且齐全、真实、有效。

要件齐全,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决定

即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建设工程管理相关科室

备案单位按要求上传资料且齐全、真实、有效。

备案成功

办结

即办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机构

备案单位按要求上传资料且齐全、真实、有效。

反馈政务大厅

送达

即办

政务大厅

政务大厅

政务大厅收到办理部门(单位)准予备案反馈

通知备案单位办理结果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事项业务经办流程图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序号

上传要件

资料来源

主要依据

1

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申请人自行下载样表填写后上传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16号令)第十九条;《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建价[2018]614号)第四条。

2

签字盖章齐全的竣工结算成果文件

申请人自备并上传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16号令)第十九条;《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建价[2018]614号)第四条。

3

签字盖章齐全的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申请人自备并上传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16号令)第十九条;《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建价[2018]614号)第四条。

 

 

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建筑规模


结构类型/

层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中标总价(万元)


合同总价(万元)


结算总金额(万元)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审核 单位

审核单位:

(签字)

 

 

 

 

(单位公章)

四、受理条件: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法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16号令)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发包方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发包方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三十五条 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单位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建价2018614号)第四条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市、州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

六、常见问题

问题:此项目是否收费?

解答:不收费。

七、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备案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备案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住建局窗口

2.电话查询0935-22981400935-2253437

3.网上查询: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art/2020/4/2/art_412352_34236.html

九、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街姑臧路30号四楼武威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武威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swuw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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