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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若干措施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
我市出台若干措施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
信息来源: 武威日报 作者:李政阳 韩筱蓓 发布日期: 2022-03-07 09:55 浏览次数:

日前,我市印发《武威市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明确政府奖励、产业扶持、要素保障、税费金融、项目引进奖励、人才引进激励和配套服务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文化旅游、装备制造、信息产业、中医药、生态环保等产业项目,加速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新动能。

据了解,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1亿元以上(含)且投产开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府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招商引资项目,从投产之日起,参考企业当年对市、县区财力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由企业用于增加研发投入及投资再生产等。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在京沪深三市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按企业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将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武威、且符合产业导向的上市公司,视同市内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

现代农业方面,新引进的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企业进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类项目的,项目建成后,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市、县区政府按投资额的0.5%进行奖励,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文化旅游方面,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和可对外出售的投资额)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投资实物量5000万元以上,建成运营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入规工业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年度产值达到3亿元的建筑企业、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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