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5-13 18:02 浏览次数:

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2月25日至3月16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武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14名市级干部、12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对11个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走访问询。调阅资料16批共2246份,转办群众信访举报52件。督察组深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流断面、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矿企业等106处开展现场调查,制作勘察笔录和询问笔录14份。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报告。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武威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武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绿色低碳、生态文明新武威的奋斗目标,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先后涌现出了时代楷模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全国治沙英雄石述柱和治沙劳模王银吉等一批全国先进典型,古浪县八步沙林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省首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不断健全生态环保机制。武威市从2017年起相继取消市级对三县GDP等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着力培育生态产业体系,2021年生态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9.8%,居全省第2位。颁布施行《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边界。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1+51”管控体系,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

(三)稳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2020年武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均为优秀等次。“十三五”末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37.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之内。全市4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150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复核,核心区59户217人全部搬迁。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和国土绿化提质增效行动,2019年以来完成人工造林104.82万亩,封育73万亩,治理退化草原123.16万亩,新增城市和县城绿地482.7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9.01%,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2.93%,被确定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100%,民勤青土湖地下水位埋深上升到2.9米,水域面积扩大到26.7平方公里,旱区湿地面积达到106平方公里。

(五)积极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河长巡河等17项制度,全力推动管护工作落地见效。2020年石羊河创建为全国第一批、全省唯一示范河湖,2021年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西北诸河唯一美丽河湖提名案例,为全国内陆河干旱缺水区河湖管护及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珍贵样板。

武威市高度重视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2年4月底,交办的52件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43件,阶段办结9件,责令整改企业17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4.89万元,约谈3人。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武威地处黄土、青藏、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带,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和北方防沙带的中心地带,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绿色转型发展任重道远。近年来,武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标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及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薄弱、欠账较多,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统筹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方面。通过谈话、走访发现,一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全面系统,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产生松劲懈怠思想。部分县区和部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理解不深不透,对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时强调自然禀赋、资金技术短缺、历史遗留等客观条件和不利因素多,有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对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矿产资源违规开发、地下水超采等突出问题主动担当差、积极作为少。此次督察发现,武威市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而不用,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大马拉小车”,违规开采地下水,古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点任务,但推进工作缓慢,超过整改时限才完成整改。暴露出部分地方和部门在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还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措施,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未靠实,在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问题上谋划不深、力度不大、办法不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

责任落实方面。武威市虽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在具体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缺乏主动担当作为意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存在工作紧迫感不强、推进落实缓慢、进展不平衡、放低标准要求、源头治理不足等问题。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力,对工业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够。工信部门产业政策执行不严格,未及时督促落后产能淘汰退出。自然资源部门矿产资源开发疏于监管,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力,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恢复治理滞后,矿山违规开发生态破坏问题多发。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推动整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不够有力,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住建部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力,污泥规范处置及管理存在短板。水务部门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格,地下水违规开采问题多发。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畜禽养殖粪污、尾菜、农膜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商务部门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缺位,还存在非法拆解问题。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特别是化工产业转移的思想认识、人才技术、基础设施、监管能力准备不够充分,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和平台。

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武威市虽然提出了立足资源禀赋,以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产业等为重点,努力走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赢的创新发展之路。但在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时存在执行不到位,部分措施不能落地的情况,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没有得到彻底整治。督察发现,21家“两高”项目无能评手续或缺能效数据,“两高”整治工作大打折扣。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19家碳化硅企业属于限制类,未落实分类处置要求,推进限制类“两高”行业升级改造不力。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时不注重帮助企业完善各类手续、引导良性发展,天祝县煜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乌鞘岭国际滑雪场2021年8月之前未按照标准征收水费及水资源费,东北侧面积约1.2亩彩钢房和12.2亩造雪灌溉水池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存在短板

水污染防治方面。武威市政府印发的2019、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两次明确要求当年完成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年年列任务,年年未落实,截至督察时仍未建成投运。凉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小,无法投入运行。民勤县红沙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11月建成,由于前期设计论证不科学,未能充分考虑实际,导致该项目实际进水量达不到运行条件,长期闲置;园区内工业废水未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环境违法问题管控压力增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坏损的处理设施和监测设备更换不及时,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重点乡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到位,生活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率偏低,乡镇面临一边污水处理设施“无水可收”,一边污水直排的问题,加之普遍缺乏专业人员和经费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古浪县大靖镇、土门镇和天祝县哈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凉州区清水镇、古城镇污水处理站建成未投运,污水拉运处理。枯水期石羊河红崖山水库地表水国控断面2021年7月、8月总磷分别超标 0.04 倍和0.5 倍。中水回用项目相对滞后,古浪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尚未建成,中水回用率达不到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达到30%以上的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煤为主,天然气、电、工业余热等为补充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2020年武威市PM10、PM2.5、优良天数比率均未完成省上下达的考核目标,2022年1—2月全市PM10、PM2.5浓度分别同比上升20%、37.1%,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压力巨大。古浪县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未完成市上下达的考核指标。部分煤炭经营市场储煤棚、场地硬化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建筑、拆迁工地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硬化措施落实不到位,渣土车带泥上路现象时有发生。2021年市住建局对凉州区海上名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督办多达22次,企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天祝县、民勤县、古浪县大部分建筑工地,均未按照《武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督察发现,民勤县紫金阳光小区未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古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过程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城郊周边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滞后,凉州区高坝镇同心苑社区1台12蒸吨燃煤锅炉未按照武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时限要求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凉州区城郊永昌镇、中坝镇部分土炕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冬季“炕烟围城”问题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武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多发。督察发现,天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截洪沟被泥土堵塞。古浪县垃圾填埋场垃圾覆土压实不及时,渗滤液处理设施建成未运行。古浪县、民勤县和天祝县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现有建筑垃圾主要是在沙坑、山坳倾倒填埋,处置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凉州区虽已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但在管控方面还存在漏洞,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依然存在,荣华大道路旁变电站南侧长期有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采用微波消毒工艺,未按照《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长期超范围违规收集处置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企业台账报表显示,自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累计收集处置病理性废物4.14吨。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重,民勤县甘肃福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将200.11吨危险废物污泥非法倾倒至厂区东侧戈壁滩。古浪县武威海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拉运记录与管理台账逻辑混乱,涂改伪造拉运记录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管理混乱,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情况不明。古浪县联胜化工有限公司投产以来,未将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违法将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个人回收利用。武威市凉州区在未充分科学论证亿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情况下盲目决策,将已实施的凉州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停建,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将污水处理厂污泥交由其进行协同处置。由于亿利公司生产工艺限制和处置能力不足,导致大量污泥无法有效处置,在厂区内部不符合防渗要求的空地处进行露天堆存,贮存量已达8.9万吨,污泥腐败产生恶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亿利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仅按照有机肥标准进行监测就开展收集处置。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至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0%、79.3%、86.9%;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为85.3%、81.7%、81.8%,未达到武威市印发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2020年最终目标要求。各县区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运行不畅、措施不力,污染问题较普遍。2021年,武威市检察院就凉州区、民勤县、天祝县农田、地梗、道路沿线、草原及河道散落堆积大量废旧农膜有关问题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职,全面进行整改,农业农村部门上报落实情况中表明已全部整改到位。但督察发现,《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民武公路(G569公路)沿线,大量废旧农膜未清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在其他区域也存在废旧农膜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各县区和乡镇政府对农村“四烧”问题查处整改不力,压力传导不足、宣传引导不够,公路沿线、田间地头普遍存在随意焚烧秸秆、荒草、垃圾、枯枝落叶等现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养殖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部分规模以下养殖户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放不规范、处置不及时,臭气扰民问题时有发生,畜禽养殖信访投诉问题较多。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不彻底

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方面。全市73家矿山企业仅建成绿色矿山3家,未完成《武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0%的要求。武威市松树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2020年9月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仅仅一年后就因资源整合停产,绿色矿山示范引领效应发挥不够。武威市鑫锆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橄榄岩矿,企业实际开采加工铁粉,已建成铁矿磁选设备两组四座;企业超范围开采199.81公顷,2012年至今,采坑数量由4个增加至18个,采坑面积由7.9公顷上升至16.93公顷,渣堆面积由117.89公顷增至284.73公顷,弃土弃渣随意倾倒,造成3平方公里范围内地形地貌严重破坏,民勤县在矿区未开展任何形式恢复治理的情况下,上报武威市“治理区生态植被正在恢复,已基本具备‘边开采边治理’条件”,整治工作不严不实。民勤县明大矿业公司自2012年以来长期越界开采,截至2021年2月20日,采坑面积由74公顷增加到92公顷,大量弃土弃渣无序堆放。全省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天祝县鲁家沟石膏矿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武威市整改方案要求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整改并销号,目前复绿工程尚未实施。古浪县十八里堡铁柜山石灰石矿自2017年9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初步设计方案》完成矿区的恢复治理工作。

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甘肃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腾格里沙漠违法排污事件曝光后,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武威市也开展了区域内的多次排查和警示教育,但一些企业仍然守法意识淡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古浪县联胜化工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过程不严不实,在反应釜尺寸和数量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验收结论仍与环评审批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生产废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大量强酸性废水存储于未达到相应防渗要求的水泥池内,环境污染隐患突出。天祝县金强工业园区康弘硅业有限公司等部分碳化硅企业废气收集不彻底,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存在,原料堆场建设不规范。武威西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对厂区进行全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彻底,生产车间周边未完全建成环形事故废水导流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缺项漏项,验收报告中危险废物种类、污水处理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应环境应急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应急池池壁部分脱落,部分危险废物收集袋分类识别标志填写不规范。天祝县鑫旭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对贮存场地进行全部硬化,拆解产生的车架、油箱、轮胎等露天堆放,遗撒的黑色机油随处可见,废气收集设施基本无使用痕迹,环境管理粗放。古浪县六峰塑料回收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堆放场“三防”措施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周边部分场地未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新旧活性炭混堆混存。

(四)河湖长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水资源管理方面。武威市部分县区违规取水问题突出,水资源管理和监督措施不到位。2015年,武威市政府以凉州区城区水源地不具备供水功能为由,报请省政府调整凉州区城区地下水水源地。2016年1月,省政府同意取消该水源地保护区,将凉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杂木河渠首和西营河渠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凉州区对新建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谋划不充分,水源供水能力严重不足,迟迟未能落实省政府关停原水源地的批复要求。2016年至2020年,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在原水源地超许可取水4000多万吨,2021年1月至9月无证取水760多万吨。民勤县红沙岗工业水厂20眼机井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取水长达6年之久,仅2021年1月至8月取水达31.2万吨。

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古浪县土门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建设没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开工前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工程建设方案未依法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管道设施建设位置和界线的批准意见,擅自在麻石河河道内布设污水收集管线长达3公里,且每隔50米修筑一道检查井,检查井高出河床1.5米至2米,原河床地质结构遭到破坏,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雨天大量河水通过检查井倒灌入污水处理厂。

河道采砂整治恢复方面。武威市部分河道河段历史遗留采砂迹坑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恢复,目前许可开采的河道采砂采区恢复整治不到位。督察发现,杂木河凉州区金河镇段河道内存在大量取料采坑,河道左侧约300米堤防护岸工程基础外露,河床内施工便道及取料采坑阻断河道。古浪县旱石河土门镇段存在多年采坑,采坑上游50米处临近S308线桥梁,河床下切严重,河岸边坡破碎,水流通道不畅,严重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凉州区弘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黄羊河谢家河段及杂木段采砂区恢复方案不规范,部分采区超许可深度开采,部分采区没有及时恢复整治,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农村河湖“四乱”整治方面。武威市在落实农村河湖空间管控、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措施不力,部分农村河湖乱堆乱放垃圾问题仍然存在,清理整治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督察发现,古浪县土门镇、黄花滩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等方面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麻石河土门镇段、黄花滩镇段河道两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等随处可见,河道形象面貌较差。天祝县在南岔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林木,影响河道行洪。

三、意见和建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绿色GDP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荣华公司违法沙漠排污问题的沉重教训,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从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力度,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加强河湖岸线保护,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建材、化工、电力等行业为重点,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煤炭减量步伐,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提升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善循环工业体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技术更新、清洁能源改造、施工及道路扬尘管理等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持续推进石羊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县区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合理使用矿产资源,加快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消除渗滤液污染环境隐患;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和耕地管控,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荒漠化土地治理,不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问题,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此次督察指出的问题,要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染、餐饮油烟、娱乐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或者履行管理职责不力的,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按照《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严肃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程序移交市委、市政府,并报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请武威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问责结果应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另外,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以及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办理。

请武威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追责问责工作方案应纳入整改方案,追责问责情况应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应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