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2230076237114XJ/2022-02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29 |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有效性: |
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
发布日期:
2022-06-2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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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完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在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5个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系统,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梳理并精简业务审核环节、办理流程和要件,促进“跨省通办”服务更加便捷、更易操作。
一是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两地联办”,确保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不受地域限制、不来即享。
二是加大“跨省通办”相关业务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综合服务平台、12329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工作,促使更多缴存职工了解“跨省通办”具体事项和办理流程。
三是定期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准确掌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提高“跨省通办”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大厅窗口服务和网络平台服务“零阻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2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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