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至3月16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步实施了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并于5月13日向武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武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征集整改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议研究,及时制定上报了《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方案》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
《整改方案》提出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的总体目标,按照“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标对表、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坚持‘五不放过’、确保成效”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督察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细化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例行督察45项,河湖长制专项督察10项),形成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制定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督导验收单位。按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45项,占81.8%;2023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0项,占18.2%。在此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常态长效,提出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任务严重滞后等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VOCs深度治理,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加强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以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推动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完善收集管网,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持续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加快实施黄河流域和石羊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黄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稳步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安全处置建筑垃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全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谋划实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生态移民等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认真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加强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天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持续开展大规模防沙治沙和治山增绿,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河西走廊风沙源综合治理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古浪县八步沙林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四是切实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突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矿山开采、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沙漠戈壁、化工园区等敏感区域,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核与辐环境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五是全面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加快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整治、水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监管,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联防协作等长效机制。持续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
六是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通过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工作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形成督察整改工作合力。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规范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核查评估验收销号制度,规范验收销号程序,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敷衍推诿、责任走空、整改超时,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整改工作责任落实。五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武威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抓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为建设“六个新武威”夯实绿色根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