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K424243335/2022-034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组配分类: | 扶贫工作 |
文件编号: | 武乡振发〔2022〕42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14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有效性: |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强化乡村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法治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向乡村、向家庭延伸,带动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参与法治实践,全面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础。现就“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和当地的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具备法律知识人员,组成法治宣传小组,采取入户走访宣传、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悬挂法治横幅、张贴法治挂图、在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和案例等多形式、立体化、“线上+线下”的方式,向农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做好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和普法资讯,形成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和驻村工作队要根据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练兵比武活动和关爱服务行动,大力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司法等部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请各县区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督促驻村工作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