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20600MB1469329C/2022-059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各部门决算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有效性: |
根据《武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武财库〔2022〕8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部门预算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编制情况
三、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武威市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的通知》(武市编办发(2017)65号),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以钍基熔盐堆为核心的新型低碳复合能源系统相关技术研发、实验验证与工程示范等工作。
(二)负责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拆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护、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核能产业招商引资、国际核电合作等工作,积极引进资金、项目、人才和技术,不断延长核能产业链条,从资金融通、技术研发、系统集成、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安全保障等多个环节,推动核能产业相关发展。
(四)负责研究所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培养和引进核能物理相关专业的高科技急需紧缺人才,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修,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五)负责加强与武威职业院校合作,采取订单培养模式,为核能系统项目及相关产业培养合格的职业技能人才。
(六)负责配合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向上争取项目支持资金,搭建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平台,组织实施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
(七)负责研究所人事劳资、财务收支、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好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外派专家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中国科学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和武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于2017年11月2日经市编办《关于设立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的通知》(武市编发〔2017〕65号)批准设立,隶属武威市人民政府管理。单位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项目办、计划财务办、人力资源办等4个职能部室,核定编制11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专业技术岗8名。截至2021年12月份,经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经研究同意:聘用8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人数8人。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4.31万元,本年收入87.14万元,本年支出120.8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万元,本年收入87.09万元,本年支出107.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费用为4.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