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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22-033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市委各部门决算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9-05
成文日期: 2022-09-05 有效性:
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9-05 15:55 浏览次数: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2.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推进平安武威、法治武威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3.协调指导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6.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改革;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同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9.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工作;10.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职能部门8个科室: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政治安全与维稳科、法治宣传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办公室。

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人数36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9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退休人员1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62.73万元,支出总计780.5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9.47万元、增长15%,支出减少681.05万元、下降46.5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智慧武威·雪亮工程”项目移交市公安局,专项经费取消。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2.73万元,占100%。

2021年度支出合计78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1万元,占68.36%;项目支出246.98万元,占31.64%。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7.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未完成支出的资金全部收回不能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4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1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05万元,下降46.59%。主要原因是“智慧武威·雪亮工程”项目移交市公安局,专项经费取消。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7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55万元,占8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9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补交1人2014年-2016年养老金;卫生健康支出24.22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缴费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占4.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缴费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50万元,较上年增加4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 人员职级晋升,补交1人社保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01万元、津贴补贴112.90万元、奖金71.82万元、绩效工资82.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万元。公用经费49.11万元,较上年增加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帮扶村慰问金支出增加,工会经费增加,人员职级晋升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71万元、取暖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办公设备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2万元、其他交通费24.0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上检查督导考评汇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0万元。

       2021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扫黑除恶等督导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检查督导工作时公务用车平台派车次数增加,导致单位用车频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6.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督导工作组及其它检查考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万元,主要用于省上督导检查工作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2万元,主要用于省上督导检查工作接待支出频次、人次增加。

2021年会议费支出5.43万元,比上年增加2.56万元,增长89.19%,比预算减少0.87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2021年组织承办省上检查考评工作督导检查汇报会、座谈会等会议13场次286人次,人均会议费189元。

2021年培训费支出22.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92万元,增长311%,比预算增加16.2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和综治中心主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参训人数236人次,人均培训费947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16批次,154人次,2021年人均接待费98元;其中:公务接待15批次,140人次,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地连联保障组工作餐1批次,14人,90天,人均工作餐3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0.27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是帮扶村困难党员慰问金增加,工会经费增加,人员职级晋升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扫黑除恶等检查、督导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8 万元。与上年政府采购支出对比增加10.73万元,增长136.68%。主要原因是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成立购置办公设备、市综治中心搬迁新办公用房购置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5个,共涉及资金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

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2021年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2021年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表工作表.xls

附件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义勇为专项经费》.doc

附件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法涉诉信访及救助资金》.doc

附件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经费》.doc

附件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有奖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经费》.doc

附件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政法工作经费》.doc

附件3:2021年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


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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