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000139312184/2023-05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有效性: |
武交安监〔2023〕35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2023—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结合行业实际,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全市交通运输2023—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武威市2023-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冬防”措施,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2024年开好头、起好步,全面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为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攻坚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
2023-2024年度“冬防”工作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
(二)范围
“冬防”范围涵盖全市所有区域,重点管控区域为凉州城区、武威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及凉州区城郊乡镇。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扬尘污染管控
1.严格管控渣土运输。完善渣土运输批管合一制度,车辆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行、编号准入和GPS定位、加装限速器管制等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堆场扬尘防治。公路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建设等有关部门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在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单位要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水泥、砂石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 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公路科)
3.组织实施城区机动车强制性车轮和车体清洗。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结合实际建设车辆出入清洗平台,对进入城区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客运车实行强制性车轮和车体清洗,杜绝带泥上路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运输科)
(二)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1.“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黑烟车抓拍系统,有效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严格落实限行和绕行措施。对凉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路段采取限行措施,严格落实凉州城区重型车辆分流绕城行驶方案。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根据需要制定重点区域内路段限行措施。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指定通道通行、远离城市等方式,完善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降低城区机动车结构性污染排放。凉州城区严禁“冒黑烟”市政维修、环卫车辆、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在城区通行,禁止“冒黑烟”三轮车、渣土车等工程机械柴油车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施工机械使用劣质柴油、超标排放、“带病”运营,消除冒黑烟现象。完成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检测喷码工作、监测和超标排放治理任务,建立分类管理台账,禁止达不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划定的控制区域内使用,对使用高排放工程机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应急减排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污染源清单,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禁行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建管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对标大气污染“冬防”重点目标任务,理清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冬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各自“冬防”实施方案,“冬防”方案于11月12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备案。为动态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每月25日前报送“冬防”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至市局安监科。
(二)严格执法监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针对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三)严格督查问效。强化对全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同时,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组织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凡被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恶化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责问效。
(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全社会参与监督、治理的热情。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大气污染热点、难点问题,跟踪报道,宣传典型,公开曝光。要深入宣传解读应急响应和应急减排措施,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武交安监〔2023〕35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2023—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