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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3-12-24 13:45 浏览次数:
                                                                                                                          (第25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2140034武威外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天马市场在3年前已关闭,2020年区住建局将市场南门的地坪开凿后未硬化,导致刮风时尘土飞扬。武威市凉州区大气
天马市场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南关西路,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该市场由武威外贸兴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1997年投资建设,1998年1月投入使用,共有商铺341间,现有21家商户正常营业。举报反映的“地坪”为该市场南入口空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2019年6月,凉州区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全面摸排天马市场内违法违章建筑,共排查发现违法违章建筑4462平方米,随即向搭建违法违章建筑的商户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019年7月11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拆除了天马市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包括举报反映的“地坪”上搭建的临时简易棚),拆除工作完成后,市场南入口处1000平方米地坪破损严重。 2021年9月,区住建局组织武威凉州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马市场南入口处破损地坪重新开凿后平整了场地。因该地块暂无重建计划,对平整后的裸露地面采取铺设砂砾石、覆盖抑尘网等措施防止起尘由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3月、10月对抑尘网进行维护、更换。2023年12月15日,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裸露地面覆盖的抑尘网破损严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属实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天马市场南入口1000平方米裸露地面硬化工作。1.因目前正处于冬季停工期,无法完成混凝土铺筑作业。2023年12月15日,区住建局组织武威凉州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天马市场南入口处裸露地面铺设了5厘米厚的石子,避免产生扬尘。
2.12月16日,工作人员对天马市场周边10户居民就问题整改情况入户走访,均对整改结果满意。下一步,一是于2024年4月组织施工单位对天马市场南入口处1000平方米裸露地面铺筑混凝土;二是加强裸露地面的日常巡查维护,减少扬尘污染。
阶段办结
2D3GS2023121400352022年6月份凉州区农业农村局称要种植高标准农田,要将科畦村的集体土地小田改大田,村民不同意,派出所来后才同意,同意后村镇不让耕种,现土地无人管理,一直撂荒,破坏生态;此村16家的耕地共有200亩,流转了80亩,剩余的120亩被村镇埋管道时破坏,导致无法耕种,一直撂荒。武威市凉州区土壤举报反映的高标准农田位于凉州区松树镇科畦村,共有村民20户,耕地185.88亩。
1.关于“2022年6月份凉州区农业农村局称要种植高标准农田,要将科畦村的集体土地小田改大田,村民不同意,派出所来后才同意,同意后村镇不让耕种,现土地无人管理,一直撂荒,破坏生态”的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11月,松树镇科畦村十组召开户长会议,会上口头商议了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事宜,参会人员均表示支持。2021年12月,科畦村村委会召开高标准农田宣传动员会议,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决定申报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2022年4月,松树镇科畦村十组86.2亩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2022年6月,甘肃泰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松树镇科畦村十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7月,科畦村十组小麦收割后,项目开工建设,铺设输水管道1757米,安装出水口46个、闸阀井9个、排水井8个。2023年2月,科畦村十组20户农户与科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自愿委托科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流转土地经营权。2023年3月,科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凉州区禾泽农业专业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出租)合同》,将科畦村十组86.2亩高标准农田以500元/亩的价格,流转给经营户种植玉米,土地流转费均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到户。经查阅松树镇派出所出警记录,2023年4月25日,因科畦村十一组一村民阻挠施工,与挖掘机司机发生争吵,松树镇派出所民警现场调解后恢复正常施工。经调查核实,2022年实施科畦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员均同意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十一组村民阻挠施工的情况;科畦村十组耕地均由农户自行种植,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项目区耕地经农户委托流转规模化种植,不存在村镇不让耕种、土地无人管理、一直撂荒、破坏生态的情况。
 2.关于“此村16家的耕地共有200亩,流转了80亩,剩余的120亩被村镇埋管道时破坏,导致无法耕种,一直撂荒”的问题不属实。科畦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施工单位给科畦村十组未纳入项目范围的99.62亩耕地铺设输水管道1800米、安装出水口45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开挖管沟宽0.4米、深1.8米,回填后地面平整无施工垃圾,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2023年12月17日,调查组就高标准农田项目是否造成耕地破坏、是否无法耕种、是否一直撂荒等情况开展入户调查,走访科畦村十组11户农户,均反映项目未造成耕地破坏,不存在无法耕种和撂荒的情况。
属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人员对科畦村十组农户开展入户宣传,向群众宣讲农业产业发展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意义、建设标准等相关政策。
下一步,一是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认可。二是压紧压实管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护办法,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阶段办结
3X3GS202312140014武威市存在以下情况:1、城镇污水被沿线农民截留后浇灌农田,大面积农田污染,新建成的污水厂长期无法运行。2、很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都是做样子,真正运行的没几个,弄虚作假。厕所改造是失败工程,改后不用,浪费国家资金。3、大小污水厂无专项运行费用,政府从根本上不重视环境污染问题,久拖不决。武威市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1.关于“城镇污水被沿线农民截留后浇灌农田,大面积农田污染,新建污水处理厂长期无法运行”的问题。经查阅全市建成运行的13个城镇和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台账,其中15个无污水管道堵截灌溉农田的相关记录。经调查,2023年7月—11月,因气温偏高,降水持续偏少,导致农业灌溉受到严重影响,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上游,凉州区黄羊镇部分村民偷截污水灌溉农田。对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沿线实地核查,并随机走访农户239户,其他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沿线周边农田未发现污水灌溉痕迹,农户也均表示未发现污水灌溉农田的情况。全市建成未投运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个,为凉州区永昌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凉州工业园区和附近镇区的生活污水。因污水产生量少,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目前收集的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调查核实,1个污水处理厂存在被拦截污水灌溉农田的情况、1个污水处理厂存在建成未投运的问题,污染农田的问题需进一步核实。
2.关于“很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都是做样子,真正运行的没几个,弄虚作假”的问题。凉州区建成的41个污水处理站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运维单位武威碧水新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运营25个,相关乡镇负责运行管理10个,建设单位负责调试运行6个。现场检查时,35个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查阅2023年2—3季度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报告,出水水质均达到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三级A标准;5个污水处理站正在调试运行;停运的1个为发放镇发放社区污水处理站,因污水产生量小,污水拉运至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民勤县建成的18个污水处理站均由相关乡镇负责运行管理。现场检查时,14个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查阅2023年季度水质监测报告,出水水质均达到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三级A标准;停运的4个污水处理站因污水产生量少,污水拉运至民勤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古浪县建成的14个污水处理站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南京赛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现场查看时14个污水处理站全部正常运行,查阅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其中康乐新村等12个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三级A标准,富民新村、兴民新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天祝县建成的2个污水处理站,1个由乡镇负责运行管理,1个由建设单位负责调试运行。现场检查时,安远镇河底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华藏寺镇黄草川污水处理站调试运行。查阅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均达到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三级A标准。经调查核实,存在个别污水处理站因污水产生量少,污水拉运处理的情况,举报件反映“很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都是做样子,真正运行的没几个,弄虚作假”不属实。
3.关于“厕所改造是失败工程,改后不用,浪费国家资金”问题核实情况。经查阅相关资料,凉州区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农户厕所改造问题摸排整改5轮次,共摸排发现问题厕所827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查阅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2023年,民勤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治,共摸排发现问题厕所393座,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12月15日,再次组织人员入户现场排查,共排查厕所150座,全部正常使用。发放满意度调查表140份,群众满意度100%。查阅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资金使用管理分配基本规范。古浪县2022年摸排发现问题厕所12503座,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12月15日,再次对农村改厕情况全面排查,组织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改厕户200户,未发现厕所不使用的情况。查阅厕所革命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达到目标要求。天祝县2021—2022年共摸排问题厕所3522座,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12月15日,天祝县组织入户走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1900余份,均对厕所改造工作满意。查阅天祝县审计局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资金管理基本能够按要求管理使用。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馈前,问题厕所已全部完成整改。
4.关于“大小污水厂无专项运行费用,政府从根本上不重视环境污染问题,久拖不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近年来,武威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2023年市委常委会会议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会议文件、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凉州区将城区污水处理厂和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乡镇负责运行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由相关镇按照《凉州区农村污水处理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试用)》,向废水排放单位和个人收取,予以保障。民勤县将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费列入财政预算,将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费用由相关镇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古浪县将城镇、农村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购买服务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天祝县将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2021—2023年共下达污水处理补贴资金54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费用由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属实加快推进停运设施问题整改,确保污水规范收集处理。加强对城镇、工业园区和农村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收集管网及农户卫生厕所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厕厕所正常使用,坚决杜绝污水未经处理灌溉农田和改厕厕所闲置等问题。1.加强宣传引导,杜绝发生堵截污水灌溉农田问题。
2.甘肃省武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污水灌溉区域农田土壤布点采样,正在分析化验。
3.科学论证,制定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整改方案。
下一步,一是加强监管,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卫生厕所使用督导检查,三是压紧压实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强化运维费用保障,构建完善运行长效机制,发挥设施应有作用。四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和守法意识。
阶段办结
4X3GS2023121400211.公墓与村民房屋距离情况不属实,(调查情况中用埋葬点测算距离,应当用公墓边界线测算距离)。2.下寨滩公墓修建时间为2020年,应当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2017年民政部《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相关规定,下寨滩公墓违背法规政策修建,且不征求村民的意见。3.调查情况中委托检测公司在下寨滩公墓周边设立5个检测点对下寨滩公墓周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并随机走访下寨村村民16户,均表示无异味,实际情况为下寨村风向为西北风,腐臭异味被风吹到了公墓南侧,为什么要去风头方向走访?几百户村民,为何只走访16户?目前气温均为零下10摄氏度,臭气监测无意义,应在炎热天气进行检测。武威市凉州区大气 
1.关于“公墓与村民房屋距离情况不属实“的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日,群众举报件调查核实时,工作人员以公墓内埋葬点为边界。经再次调查核实,下寨滩公墓四周500米范围内共有村民227户,100米范围内5户,100米至200米范围内17户,200米至300米范围内49户,300米至500米范围内156户。 下寨滩公墓西北方向为五和镇下寨村8组,共有村民69户,最近的村民住宅与公墓边界直线距离为67米;西南方向为五和镇下寨村5组,共39户,最近的村民住宅与公墓边界直线距离为80米;东南方向为五和镇下寨村10组,共43户,最近的村民住宅与公墓边界直线距离为78米;东面为永昌镇张义村4组,共76户,最近的村民住宅与公墓边界直线距离为118米。
2.关于“下寨滩公墓修建时间为2020年,应当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2017年民政部《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外,但为何下寨滩公墓可以违背法规政策修建,且不征求村民的意见”的问题。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第十四条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中,无“居住区500米内禁建公墓”的规定。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立集中安葬区,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代表充分协商、共同选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准。”该办法于2011年9月公布,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下寨滩公墓由凉州区政府于2010年8月批准后按规划设计建设,办理了项目核准、选址、用地、环境影响登记等手续,建设时确未征求附近村民意见。
3.关于“调查情况中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风头方向走访?为何只走访16户?目前气温均为零下10摄氏度,臭气检测无意义,应在炎热天气进行检测。”的问题。经调查,下寨滩公墓安葬以遗体深埋处理和骨灰安葬两种方式为主,遗体安葬墓穴开挖深度均达到1.5米以下,安葬后墓穴使用沙土回填,顶部再覆盖高出地面30厘米厚细土封顶,符合国家民政部制定的《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公墓安葬服务》等行业标准要求。经现场查看,公墓内墓体无开裂、塌陷等情况。公墓内祭祀群众焚烧遗物、纸钱时,均在指定焚烧处焚烧,祭祀焚烧结束后,公墓工作人员都及时将祭祀焚烧物品清理清扫。职工日常生活污水均排放至地埋式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023年12月1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委托甘肃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下寨滩公墓周边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采样检测时段为22时30分至次日3时30分,当时主导风为西北风,检测人员在下寨滩公墓西北侧(上风向)布设1个检测点,在东南侧(下风向)布设4个检测点(包括住户敏感点1个)。2023年12月1日,工作人员走访了五和镇下寨村5组(下寨滩公墓西南方向)、8组(下寨滩公墓西北方向)、10组(下寨滩公墓东南方向)16户村民, 2023年12月16日,工作人员再次走访公墓周边永昌镇张义村4组(下寨滩公墓东侧)22户村民、五和镇下寨村10组(下寨滩公墓东南方向)6户村民、下寨村5组(下寨滩公墓西南方向)5户村民,常年居家的33户村民均表示下寨滩公墓建设管理规范,公墓周边无异味。经核实,举报反映前期走访时仅走访了五和镇下寨村村民,未走访其他村组村民的问题属实。经再次对周边村民走访,均表示公墓建设运行规范,周边无异味。
属实加强对公墓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管理维护;及时清理清扫群众祭祀焚烧物,保持墓区清洁;加强与公墓周边村民的沟通联系,争取周边村民的理解与认可。定期对下寨滩公墓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运行。工作人员走访下寨滩公墓周边500米范围内33户村民(与12月1日走访的村民不重复),均反映下寨滩公墓建设后到目前为止没有腐臭异味。同时,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公墓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下寨滩公墓的建设运行情况,争取群众理解和认可。
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群众采取绿色、文明、环保方式殡葬、祭祀。二是加强对下寨滩公墓遗体安葬过程的监督,按照公墓年度绿化计划,逐年提高墓区绿化率,确保公墓管理运行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三是2024年夏季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周边村民公开。
阶段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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