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3-12-2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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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批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GS202312190010 | 举报人称谢河镇庙山村一村民每年3月至8月在西山顶放养,该地2018年市政府已禁止放养,该村民在每年8月以后将西山顶100亩草场承包给外地人,现外地人正在草场放羊。 | 武威市凉州区 | 生态 | 举报人反映的西山顶草场位于天祝县大红沟镇下西顶村,2011年1月凉州区黄羊镇荣昌村九组村民与天祝县大红沟镇下西顶村委会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集体所有草原1656亩,用于畜牧业生产。当月,天祝县林草局核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举报反映的谢河镇庙山村一村民系凉州区河东镇新腰墩村二组村民。 1.关于“谢河镇庙山村一村民每年在3月至8月在西山顶放羊,该地2018年市政府已禁止放羊”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草场2016年—2020年为禁牧区,2021年天祝县将该草场调整为草畜平衡区。2021年—2023年草场承包人共领取草畜平衡补助14968.71元。2016年—2020年,该草场划定为禁牧区后,未放牧。2021年起,承包人开始在草场放牧。2023年6月将其中100亩夏秋草场暂借河东镇新腰墩村一村民放牧1个月。随机走访周边草场所有权人4人,均表示近两年均是承包人在草场放牧,今年6月有其他人在该草场放牧的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草场2021年以来存在放牧情况,但该草场已调整为草畜平衡区,不在禁牧区范围。 2.关于“谢河镇庙山村一村民在每年8月以后将西山顶100亩草场承包给外地人,现外地人正在草场放羊”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该村民无草场,仅在2023年6月暂借承包人草场。借用草场期间,符合草畜平衡管理每亩草原1只羊单位的载畜标准。与草场承包人沟通了解,草场再未转包或转借别人。12月22日,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放牧情况。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已验收销号。 | 一是严格落实禁牧封育和草畜平衡有关要求,加大禁牧巡查力度,确保草地资源安全。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违规放牧等各类生态破坏行为。三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村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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